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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法院20名法官“办案不公”被追责

2013/10/21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据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20日电(王建厦)20日新疆昌吉州阜康市法院对今年法官办案不公正,发生的错案、差案进行了对外曝光,法院对涉及的20名法官进行了问责处理。

原标题:新疆阜康市法院20名法官“办案不公”被追责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据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20日电(王建厦)20日新疆昌吉州阜康市法院对今年法官办案不公正,发生的错案、差案进行了对外曝光,法院对涉及的20名法官进行了问责处理。

阜康市法院称,自今年6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以后,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深挖错案,坚持清廉为官、秉公执法,树立法官公证办案形象,法院定期召开二审发改案件通报评析会,分析发改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被发改的原因。

10月中旬,经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玉某与被告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上诉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改判后,经阜康市法院审委会讨论系一般错案。阜康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差错案追究制度,扣除承办该案相关责任人办案差费300元、年度量化考评扣减5分。

阜康市法院透露,自7月以来,法院把差错案责任追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中,审判监督庭评查出可能存在差错或瑕疵案件、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一律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是否为差错案。对已确定为差错案的,则追究独任审判员和所在庭长的责任;若系合议庭办理的案件,则追究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以及持错误观点的审委会委员的责任;被追究的责任人,不仅扣除相应办案差费,而且在年度量化考评中给予扣分。

截止10月份,今年以来该院共确定一般错案6件、差案2件,追究相关责任人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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