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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汉寿县坚持“三因原则”强势推进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2017/12/31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中国新闻日报社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 首席记者许翔】 据悉,湖南省汉寿县坚持“三因原则”强势推进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今年来,湖南省汉寿县紧跟省、市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因势而变,仅用4个多月时间,完成了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立了12个派驻纪检组,其中9个为综合派驻,3个为单独派驻,负责监督61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及68个授权监督单位,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
中国新闻日报社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 首席记者许翔】 据悉,湖南省汉寿县坚持“三因原则”强势推进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今年来,湖南省汉寿县紧跟省、市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因势而变,仅用4个多月时间,完成了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立了12个派驻纪检组,其中9个为综合派驻,3个为单独派驻,负责监督61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及68个授权监督单位,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上级对此虽有一系列原则性要求,但要真正落实落地,需要紧密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合理的改革方案。对此,2017年4月开始,汉寿县组织纪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对全县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职能设置、机构编制、派驻纪检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设置派驻纪检组数、核定编制数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汉寿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在机构设置上,按照统一规划,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在派驻方式上,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方式;在人员配备上,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加强派驻机构力量,保证每个派驻纪检组行政编制配备不少于4个。县纪委对12个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二、坚持因需施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合理设置派驻机构、选配人员,以及保证办公硬件条件是顺利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汉寿县采取“三个结合”的办法推进改革,合理调配资源,兼顾各方利益,基本达到了人心稳定、保障到位的目标。一是对派驻方式坚持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相结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需涉及全县60家单位,若各单位均设置派驻纪检组,势必造成派驻机构臃肿,且工作效率很低。对此,该县采用了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比如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和县检察院,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机构。最终,通过设置12个派驻纪检组,实现了监督全覆盖。二是对组长人选坚持纪委提名与个人意愿相结合。改革前,全县所有党和国家机关都设置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改革后,要将纪检组长精简到12个,人员选配和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难度很大。对此,该县采取了纪委提名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法,由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对所有原任的纪检组长或纪检员一对一上门征求个人意愿,同时兼顾他们工作履职情况,慎重进行选配。将热心纪检工作,能力强、素质高的纪检干部选派到适合的派驻纪检组任职;对不适合留任及不愿意留任的纪检干部,由县委综合统筹安排。确保了真正把业务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组一线工作。三是对办公设施坚持标准统一与统筹协调相结合。为达到纪律审查的起码硬性要求,该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硬件设施配备实行统一标准。办公场所要求设在驻在部门,每个派驻纪检组设办公室2间,谈话室1间,并明确规定办公办案设备的数量和标准。在坚持标准统一的同时,兼顾县委、县政府办公用房严重不足的实际,统筹安排、灵活处理,明确县委办公楼的三个派驻纪检组共用谈话室。这样,既确保监督有效开展,又节约了办公资源。

三、坚持因势而变,健全派驻运行机制。在当前反腐倡廉“白热化”的形势下,只有破除之前派驻监督存在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运行体系,进一步发挥好纪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才能满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一是理顺派驻机制,确保派驻机构沉下去。该县明确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内设室(部)一样,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县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在领导体制上,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管制,12个派驻纪检组分别由4名常委或副局长分管,由4个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通过理顺体制机制,使派驻机构领导上有依靠、业务上有指导,真正把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打破同体监督,确保派驻机构硬起来。之前存在的同体监督体制是制约纪检组职能发挥的关键。纪检组长既是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负责人,又是驻在单位的班子成员,要服从党组的决定,存在监督和服从的双重矛盾。通过改革,该县将派驻机构人员的工作经费在县纪委预算中单列,由县纪委统筹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由县纪委统一管理。打破了之前派驻纪检组人员与驻在单位半同体、半导体关系,确保了纪检派驻机构干部一心一意干纪检,聚精会神抓监督。三是完善派驻管理,确保派驻机构监到位。为确保监督不留死角,不存软肋,该县建立了较完善的派驻管理机制。出台了《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规则》,对派驻纪检组在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的管理权限、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的审批程序、审查措施的报批、案件审理的归口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范。明确派驻纪检组负责办理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明确派驻纪检组办理案件的初核、立案、审理由县直机关纪工委批准,明确派驻纪检组的办案业务指导工作由县纪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负责。通过明确工作流程,有效确保了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和全方位履行监督职能。


 

                                        作者:曾群 许翔 新闻来源:正义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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