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村长冤死八年、盼雪冤能早日入土为安
2018/5/22 作者:中国新闻日报社
中国新闻日报社(记者 许平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腾蛟村村民郑友成向媒体反映,他父亲郑建忠八年前被人暴打惨死,进行了八年之久马拉松式艰苦的上访申诉,但至今杀人凶犯仍逍遥法外!而他实在没有钱赎回父亲的遗体,现遗骸还在殡仪馆冷藏近达九年之久,已变成了干尸!希望借助媒体呼吁:能还他一个为【圆我屈死老父昭雪之梦】!
中国新闻日报社(记者 许平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腾蛟村村民郑友成向媒体反映,他父亲郑建忠八年前被人暴打惨死,进行了八年之久马拉松式艰苦的上访申诉,但至今杀人凶犯仍逍遥法外!而他实在没有钱赎回父亲的遗体,现遗骸还在殡仪馆冷藏近达九年之久,已变成了干尸!希望借助媒体呼吁:能还他一个为【圆我屈死老父昭雪之梦】!
事件回放:
据郑友成阐述:2009年10月6日上午7时,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腾蛟村村民郑庆斌因旧屋重建占用邻居郑建忠(我父)的土地,且霸占公共出入通道,有现场照片、双方民居及土地平面示意图与土地使用协议为证。
案后(2012年10月18日)郑建忠家属为解决郑庆斌侵占屋地与其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为此我父亲与郑庆斌发生争吵,郑庆斌就雇用村霸郑星用锄头撞击我父亲下阴部生殖器,致使我父亲当场死亡(我母亲梁玉琼亲眼目睹凶手郑星杀人经过)。事发报案两小时后,才有政府及公安人员约一百多人到了现场,法医负责人梁树晃确认我父亲死亡后,意欲强行将我父亲遗体拉往殡仪馆火化场,由于热心群众的谴责,其违法行为最终没能得逞。约6小时后我赶回同办案人员到停尸房,共同见证我父亲下阴部血淋淋,两个睾丸及阴茎肿大出血(有当日照片为证,详见相关材料之郑建忠遗骸与相关照片”)。
在刑侦人员即时指令逼我到民证局办理我父亲遗体火化手续时,我说:“我父亲是被打死的,先不能火化”。刑侦人员说:“你父亲不是被打死的”。我又问:“那我父亲下阴生殖器的肿伤及出血是怎么来的?”,刑侦人员居然荒唐地说:“尸体存放不当,是被蚂蚁咬伤出血的。” 为了查清楚父亲死亡的真相,我始终拒绝签名火化。后来茂南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带走杀人犯郑星,但第5天杀人凶手就被人担保出来逍遥法外。
2009年10月9日,法医官梁树晃等共9人到停尸房前直接向我索要钱财未果之后(有监控录像为证),梁树晃等人用电动手磨机及刀具像屠夫般粗鲁残忍地劈开我父亲的头颅,开胸掏出所有的内脏及割下两个睾丸,且没有缝好针就走了。在回市区的公安车上,另一个法医还对我们说:“这个世界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找梁法医大大,天大的事都能帮你盖得住。”
期间法医梁树晃不停逼我签名火化父尸,我说:“要拿到父亲的法医鉴定才去火化。”一个月过去了,我到公安局追要父亲尸检报告才知道公安局根本没把我父亲内脏及生殖器组织送检。我多次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申诉之后才获得区政法委肖书记的帮助,促使公安局于2009年11月24日将我父亲的相关器官组织送到广东省中山医科大学作检验。
2009年12月30日茂南区公安局给出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20094201】病检字第B6126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结论:郑建忠是心源性猝死。此为无视事实的假报告,随后茂南区公安局出具了关于我父亲郑建忠的死亡原因鉴定结论通知书(此为第一次出具的鉴定通知书,详见相关材料之“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分局2009年11月30日出具的死亡原因鉴定书”与“5、茂南区公安局第一次关于郑建忠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接下来我6个月不停地上访申诉,2010年6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才委派国家公安部刑侦局一级法医官欧桂生工作组协同茂名市公安局对我父亲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复核,结论为:郑建忠是因会阴部遭钝物作用致反射性、抑制性死亡(详见相关材料之“6、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粤公(司)鉴(法)字(2010)12003号《法医学文证审查鉴定书》”,及“7、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郑建忠死亡原因复核结果通报会纪要”)某法官亲口对我说:“你爸爸是被打死的。”并且劝我原谅茂南区公安分局的众法医。
我父亲被暴打致死的事实不容造假!茂南区公安局于2010年8月6日重新出具了关于我父亲郑建忠的死亡鉴定结论通知书(详见相关材料之“8、茂南区公安局第二次关于郑建忠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迫于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5月5日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起诉郑星。仍而在事实确凿、朗朗乾坤之下,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文松指令茂名市检察院将故意使用特别残忍的暴力致人死亡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杀人重犯郑星,更改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移交不该管辖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只判故意杀人重犯郑星有期徒刑三年。我方上诉至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中级人民法院不作开庭,维持原判判决。郑星被判过失致人死亡获刑三年后,不足一年即出狱!而判付于我方的赔偿款10万元,至今没拿到一分钱!另外枉法雇用村霸郑星打死人的幕后主谋郑庆斌,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一直逍遥法外。
更可怕的是,我2011年11月15日携法院的《(2011)茂中法刑一终字第3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终审判决书》,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找负责审理案件的审判长李杰出具《法律文书生效确定书》时,李法官感到意外,声称其从没见过该资料,亦未审理过这一案件。由此我认为,在本案凶犯的行贿下,茂名公、检、法一条线自编自演了歪曲事实且造假判决结果的枉法行为,且是显而易见的!
我父亲在金钱与公权胁迫下的冤案被茂名市一知名律师获悉,该律师对于本冤案的真相与相关人员机构贪腐成风的现实分析得一清二楚!详见相关材料之“10、某专业律师关于郑建忠错案分析意见”。综上所述,以下几点不容无视:1、我父亲是被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暴打致死;2、杀人重犯仅获极度轻判或不负刑事责任;3、茂名市相关机构及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贪腐成风,恶意制造冤假错案,以谋私利!
我在国内长年多方上访申诉未果之后,被香港苹果日报获悉,亡父郑建忠的冤情在漫漫七年之后终得以见诸媒体(详见相关材料中的香港媒体报道及采访视频)。但我父亲的案件距离雪冤仍长途漫漫!我8年来为父雪冤及追讨判决的10万元丧葬费,无数次含泪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等领导上访申诉,受尽了冷漠、白眼与推脱,结果都不了了之。我父亲的冤案获得众多群众的实名按指模支持,但曾经有省级领导却私下劝我原谅茂名市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过失!
我恳请领导及媒体促使人民法院重新提审郑庆斌及郑星故意暴力杀害我父亲郑建忠一案,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还我们一个公道,让我父亲的遗体能早日入土为安。
匿名网友 发表于:2018/10/13 15: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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