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8 作者:
曾与丰银行引发10亿索偿诉讼而落败的电子產品公司Esquire (Electronics) Limited,其前经营者印尼商人Gurdas S. Choitramani表示昨日已入稟高等法院,向丰银行索偿,指丰摧毁其公司迫使他破產及违反受託的责任,表示会向丰索取逾亿赔偿金额,并要求丰向他致歉。
Gurdas S. Choitramani原经营的Esquire (Electronics) Limited已在1996年清盘。该公司於1984年与丰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在1987年被丰迫使签下物业出卖的授权书。该公司指丰银行将其尖沙咀金马伦道2号至4号A整幢旗舰物业,售予与丰有密切关系的恒生创办人何善衡家族公司,於1994年向丰兴讼,索偿10忆,丰本被判须赔偿该公司,然丰於2006年却上诉得直,不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