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4 作者:
中大法律系单身女助理教授,涉于太古城中心连环偷窃被捕后,于保释期间再犯,日前被控3项盗窃罪。精通法律的被告疑「走法律罅」,昨承认其中2项盗窃罪后仅呈上书面求情,以避免个人资料于庭上公开,但遭裁判官否决,辩方唯有匆匆提及数句求情了事。裁判官押后至3月6日判刑,其间索取心理、精神及感化报告,馀下的一项盗窃罪则于判刑后撤销。
被告精通法律疑「走法律罅」
根据中文大学网页纪录,月入7万的被告张筱桦(33岁),现任职法律系助理教授。被告昨承认其中2项盗窃罪,指她于去年5月2日在太古城中心的APITA偷了红萝卜及旺菜各一包;另于去年10月5日在太古城中心马莎百货,偷了一件特价495元的啡色外套,但否认于去年5月2日在马莎百货偷了一件女装衫。
控方提出不接受被告以「对事件没有详细记忆」、「涉桉公司于事件中没有损失」为求情理由,而裁判官黄汝荣亦认为被告以书面求情的做法不恰当,又指出被告声称因当时「专注撰书」而犯桉,结尾又承认控罪,前后矛盾,要求被告澄清。
辩方于索取完指示后,只简单表示被告承认一时贪心犯桉,一直因病而需看医生及定期服药,桉发后亦继续覆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