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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网络无疆 不等于言行无束

2011/12/7    作者:

“重庆贪官外逃加拿大”的谣言侵犯了他人权益、欺骗了网民情感,“广州西瓜注红药水”的虚假信息让含辛茹苦的瓜农在丰年遭灾,“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云南绝症男子连杀八名村官”的骇人传闻造成社会恐慌,“核污染”和“抢盐”风波更是把很多中国人“娱乐”了一把。

再评“抵制网络谣言”系列评论之八

湘毅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信息交流互动的自由,同样也会因为谣言、谎言的恣意传播而深受其害。

“重庆贪官外逃加拿大”的谣言侵犯了他人权益、欺骗了网民情感,“广州西瓜注红药水”的虚假信息让含辛茹苦的瓜农在丰年遭灾,“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云南绝症男子连杀八名村官”的骇人传闻造成社会恐慌,“核污染”和“抢盐”风波更是把很多中国人“娱乐”了一把。

谁该为这些造谣传谣行为和造成的恶劣后果埋单?毫无疑问,谣言惑众者、妄言泄愤者首当其冲。

网络是一个高度自由的“虚拟世界”,有人甚至戏谑说,“在网上没有人会知道你是一只狗”。但自由并非没有底线。无论网络空间如何开放与自由,它始终与现实社会紧密联系,并直接影响着现实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行为与现实行为一样,都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我们在网上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不能任意逾越。否则,“自由的空间”难免变成“自由的墓地”。

目前,中国网民规模已达4.85亿。任何一个微小的谣言,乘以4.85亿网民,都会变成一个影响全国的大问题。如何让网络谣言不再大行其道、害人害己?关键还是要从我们每个网民自身做起。

没有理性和约束这对翅膀,自由的鸟儿飞不高。作为一位网民,我们理应有遵守网络秩序的义务,发表言论、表达诉求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可以怀疑、可以质疑,但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别人的信任,自觉作一个文明的网上公民。我们理应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对网上传言要擦亮眼睛,冷静分析、理性判断,决不围观造势、轻信谣言、传播谣言,让“流言止于智者”。我们理应有净化网络环境的责任,坚决抵制造谣、传谣等歪风邪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利用所学知识驳斥谣言、揭露谎言,让谣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不会是“法外之地”,网络世界也不应无拘无束。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均探索出台了网络谣言监管的法律法规。作为网民人数最多的国家,我们也必须加快互联网法律制度的建设,厘清网上言论边界,强化网络舆论监管,依靠法律的力量来惩治恶意造谣、传谣者,还网络一片净土,让网民真正享受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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