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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民政部安排68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2012/12/5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记者4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为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财政部、民政部安排68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香港新闻日报:记者4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为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财政部、民政部安排68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4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第一批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4.4亿元,同时要求各地统筹考虑受灾群众过冬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按照分类救助、保障重点的原则,抓紧完善救助工作方案,根据“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要求,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尽早把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救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

  今年以来,我国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多灾并发、重灾连发、致灾强度大、影响范围广,城镇受灾重,贫困地区受灾比例高,灾贫叠加效应明显,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尤其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困难较为突出。

  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9月21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民政部派出工作组分赴湖南、四川、甘肃、宁夏四省(自治区)开展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状况调研。11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抓紧完善本地冬春救助方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好冬春救助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足额拨付冬春救助资金,全力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安排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向地方派出督查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规范冬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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