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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增近两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各地热衷申报

2013/5/6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1943处新增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至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到4295处。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1943处新增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至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到4295处。

这1943处"国保"单位,有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云南茶马古道、登封少林寺、平遥古城市楼,杭州西湖十景、武汉长江大桥;也有尚没有被我们大众关注的地方,南京上坊孙吴大墓等等。今后您去这些地方会发现,它们会被挂上一个文物标识牌,这个标牌就像一个国保身份证,标注文物名称、等级、公布时间、立牌时间等相关信息。

在国保单位数量上,山西、河南、湖南、河北、江苏等省份排在全国前列;湖南、重庆、青海、新疆等省区市增长幅度较大。1943处新成员中,有接近80%的"新成员"为古建筑。

和之前六批国保相比,这次国保名单有哪些特点?记者采访到了中国文物报社社长彭常新,他曾参加过第五批、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审查具体工作。

彭常新:发展变化的情况出现一些新的趋势,比如说工业遗址、乡土建筑,还有包括文化景观等一些新型的文物或者是文物遗产,东北长春第一批制造厂早期的建筑等等,这个也反映了我们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和文物工作的相关部门,对我们文化遗产在认识上的不断深化和具体反映。

第七次国保单位申报工作从2009年5月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共推荐了5573处申报项目,这个数字是历届之最。可以说各地的申报热情高涨,为何各地热衷于申报?

彭常新:通过这些年我们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直接推动了各地人民政府对文物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另外,也觉得我们国家的丰富的文物资源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大众文化需求是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各地对第七批国保单位申报项目热情都还是比较高。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入选"国保",首先意味着文物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得到了肯定,其次国家会拨付一定的经费用于这些文物的保护。名单公布以后,记者搜索发现各地已经将自己新入选的国保名单列入在新闻的醒目位置,大有宣传之势。

如何开发利用国保单位,地方政府已经跃跃欲试,也引发不少人的担忧。

搜索不难发现,在前六批的国保单位里,个别曾遭遇过变相开发利用的命运。为尽快获得利益,当地政府在国保单位旁边建广场,建主题公园,甚至建别墅、开餐馆及会所,将公共文化资源变成了私人经营场所。例如,广西桂林市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靖江王陵就被当地村民开发成墓地,核心保护区内建6万多座私坟。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古建筑专家张之平:对这些证物的保护,确实不能依照我们今天就在旁边利用它。 比如说,我们有的国保单位,可能其他的东西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座塔。现在在塔的周围建了很多其他的建筑物,或者是开了大广场。这是特别无知的。今天我们到底怎么保护它,我想我们应该对国保给予充分的尊重,而我们新作的东西,应该让位于古人的伟大杰作。

专家的建议与主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接受媒体采访时候表示,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不容轻视。尤其是政府部门,更要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第七批国保名单就此尘埃落定,合理保护与管理刚刚起航。参加过前六批国保单位保护的调查工作的张之平教授建议,这不仅仅需要专业的保护还需要公众的保护与监督。

张之平:因为现在我觉得,到处都出现了经济搭台文化唱戏,我们首先要明确保护的目的。保护就应该保护我们真正的遗产。真正的价值在于我们在保护它的历史价值,在保护它的可协调的这个环境,现在如果公众都来参与,我觉得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对我们工作也是做一个监督。

有句名言,"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地方政府在享受国保单位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千万不要忘记了我们设立国保单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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