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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被称“小国务院”“隐蔽”权力多

2013/5/15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讯:虽然有关部门尚未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具体内容,但从实名举报内容看,刘铁男落马的原因指向其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职位上掌握的审批大权。人们再次聚焦:被贴上“小国务院”等标签的国家发改委,到底掌握多少权力?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讯:虽然有关部门尚未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具体内容,但从实名举报内容看,刘铁男落马的原因指向其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职位上掌握的审批大权。人们再次聚焦:被贴上“小国务院”等标签的国家发改委,到底掌握多少权力?

据该委官网介绍,其下属有28个“职能机构”,还管理国家能源局、国家粮食局两个副部级单位。其职责可分规划、监管、审批三块。具体监管或审批权有多少?难以统计。可供参考的是,该委在2012年4月19日至2013年3月21日审批或核准了近1500个项目(含同类项目)。

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有一定的规律。一般跨国或跨省(区、市)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便带有总体协调意味,主要集中在水利和交通运输方面。上了一定规模的项目,也要由国家发改委来核准。此外,涉及国防、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也需要国家委改委批准,如印钞、制盐、民用卫星制造等。

梳理官方公布的资料,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权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学者指出,国家发改委还有很多“隐蔽”的权力,不是法律授权,而是靠文件、靠行政惯例。

近年,发改委开始主动“放权”。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12年,国务院分六批共取消了1992个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改变管理方式或下放管理层级)了439个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国家发改委的,共取消52个,调整14个。

不过,留下来的审批项目仍被认为“过多”。剥离属于市场的职能,下放审批权,专注宏观、改革职能,是近来集中的改革“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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