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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电话又扔“诈弹” 国内十余航班备降或延误

2013/5/18    作者:

昨日下午5时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先后接到不明电话,称飞往上海的航班上有危险物,但并没有针对具体航班,多家航空公司航班因此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后经民航局证实,昨日下午起,北京、广州、重庆、深圳多地飞往上海航班收到虚假恐怖信息威胁。目前,警方已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缉拿。

 

 

 

匿名电话又扔“诈弹” 国内十余航班备降或延误

广州白云机场、北京深圳重庆等多地机场昨日下午同时接到虚假威胁信息

昨日下午5时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先后接到不明电话,称飞往上海的航班上有危险物,但并没有针对具体航班,多家航空公司航班因此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后经民航局证实,昨日下午起,北京、广州、重庆、深圳多地飞往上海航班收到虚假恐怖信息威胁。目前,警方已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缉拿。

乘客

突然备降 空姐未解释

“我们在飞机上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常,但是一下飞机看到防暴警察已经等候在停机坪上面,真心吓了一大跳!”网友“@大赵小良”昨日原本准备乘坐春秋航空9C8868航班从广州前往上海。

航班原定17:40出发,在飞行了约一小时后,机组突然广播通知所有乘客,航班需要备降到福州。“空姐也没有告知我们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备降,但是我们一下机就看到了防暴队守候在停机坪上。”“@大赵小良”说,所有乘客在机组安排下迅速下机,并被摆渡车送到了候机厅休息,等待航空公司通知何时再次起飞,“需要再次进行安检”。

微博将备降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而几乎在同一时间,南航CZ8109重庆飞上海、CZ3503广州飞上海,国航CA1829广州飞上海,东航MU5426重庆飞上海,川航3U8975重庆飞上海等航班的旅客亦陆续发布消息,均称航班因受到“炸弹”威胁而不能顺利执行飞行计划,其中还没有起飞的航班全部重新进行安检,而起飞的航班则选择返航或备降处理。

航空公司

接炸弹信息 排查后重飞

新快报记者随后联系了春秋航空,其新闻发言人张武安证实,昨日傍晚6时许,春秋航空方面接到了白云机场、重庆机场通知,称“飞往上海的航班上有炸弹”,“虽然航班号不确定,但涉及旅客的生命安全无小事,我们还是立刻决定让正在飞行途中的9C8856航班备降到福州进行安排排查,而还未起飞的9C8868航班则重新进行安检。”张武安介绍,9C8868航班原定17:40在重庆机场起飞,20:05到达浦东机场。

在接到匿名电话威胁信息后,航空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程序对旅客、行李、货物等逐项进行安全检查。延误近两个小时以后,航班于19:56从重庆起飞,预计21:53到达上海浦东。而9C8856广州飞上海航班则仍在福州进行排查,预计20:30重新起飞。

而国航方面亦向记者证实,公司从广州飞往上海方向的客机也受到了威胁信息的影响,CA1829次航班在17:30起飞后,约在17:50收到了白云机场调度中心方面传来的消息,航班决定返航,降落白云机场。特警随后上飞机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未发现任何爆炸物,航班于20:55重新出发。

机场

启动应急预案 未发现异常

重庆机场在昨晚8时40分通过官博发布消息称,昨日17:38,重庆飞上海航班收到威胁安全信息,为确保安全,重庆机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重庆至上海的相关航班进行重新安检,未发现异常。而白云机场亦在晚上9时向外发布消息称,昨日17:30左右,白云机场接到110消息,称有人报警,广州已飞上海的航班上有炸弹威胁。机场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非法干扰处置预案,并按预案程序上报民航广东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及时向航空公司、所属保障单位通报信息,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机场运行指挥中心、安检、地勤等相关部门随后全面加强对飞往上海航班的监控,并加强对行李、旅客、货物的检查,保障安全。目前,白云机场的运行一切正常。

民航局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嫌犯已被警方锁定

昨晚9时许,中国民用航空局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昨日下午,北京、广州、重庆、深圳多地飞往上海航班受到虚假恐怖信息威胁。目前警方已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缉拿。按照刑法第291条规定,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相关航空公司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专家

处罚力度不够严厉

“频繁出现航班恐怖信息威胁情况,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种行为的犯罪成本太低,犯罪门槛太低!”昨日,受事件影响的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直言,近期频发“航班电话诈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处罚力度还不够严厉,“按照刑法第291条规定,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但据我所知,此前判例中还没有出现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近期几起针对航班的散布恐怖信息事件,极大地扰乱了航班秩序,对社会影响巨大。”他建议,以后凡是出现此类发布虚假威胁信息的行为,均要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缺乏公众知晓制度 放“诈弹”恐效仿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邹建军表示,由于刑法291条规定中,“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判断标准并不明确,加上一般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等,实践中往往从轻处罚。“这样的判罚对这些事件的追究震慑力不足,我认为,没有把它当做一个非常严肃的违反法律的行为。”邹建军说。中国民航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燕华认为,除了严格落实刑法有关规定外,建立一套航空安全公众知晓制度越发迫切。“否则‘破窗效应’难免会引发更多的人模仿。民航在安全威胁方面的处理没有公众知晓制度,这也是现在航空安全保卫在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新问题,这一块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亟需完善。”

调查

昨日一个网上民意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72.9%的网友支持从重处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航空安全案件,以做震慑作用;而66.1%的网友认为应追究犯罪嫌疑人民事责任,承担巨大经济损失;另有37.3%的网友认为应普及法律知识,警醒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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