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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反腐新手段:抽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

2013/5/20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讯: 已正式运行10年的中央巡视工作即将迎来一次调整:中央巡视组将收缩巡视范围,巡视重心由“相对全面”回归其最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巡视工作也被赋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讯: 已正式运行10年的中央巡视工作即将迎来一次调整:中央巡视组将收缩巡视范围,巡视重心由“相对全面”回归其最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巡视工作也被赋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而中央巡视组本身也将出现重要变化:巡视组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组长不再是“铁帽子”,而将改为“一次一授权”。

在中央巡视工作进行改革后,31个省(市、区)和国家各部委的巡视工作也有望按照这一模式进行改革。

“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1996年启动、2003年开始运作的党内巡视制度,今年迎来它运行的第十年。

过去十年中,巡视工作在提供腐败重案要案的线索方面屡建功勋。时任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2009年1月的中纪委新闻会上介绍,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等案件的部分线索,就是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在巡视中所发现的。

今年5月17日的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表示,中央巡视组要明确自身定位,履行监督责任,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

“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王岐山说。

全面巡视转向有针对性重点巡视

如何加强巡视工作?

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给出的答案是:调整巡视工作的重心,让巡视回归其最开始和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

王岐山在5月17日的讲话中表示,巡视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要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三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乐际5月18日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做总结时表示,巡视工作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牢牢抓住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切实完成好发现和反映问题这个主要任务。”

南都记者了解到,1996年至2003年的摸索运行阶段,巡视制度的主要职能便是发现和反映腐败线索,为办案提供服务。到2003年巡视制度正式运行时,中央根据现实情况对巡视范围进行了扩充,加入了检查各地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内容。

2012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即表示,发现腐败线索只是巡视工作成效的一个方面,中央巡视组还有一个重要职能:监督检查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这位负责人列举:十七大以来,中央巡视组曾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巡视监督。此外,对贯彻落实中央西藏工作会议和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及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也是巡视的内容。

2009年,这一工作内容也被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对南都记者说,相比《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王岐山和赵乐际提出的巡视工作重点相对集中,意味着巡视工作将回归到它最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腐败线索。

巡视新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事项

除了工作重心,中央巡视组还将获得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王岐山在17日的讲话中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要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前,巡视组对地方进行巡视的主要方式有:听取汇报、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受理群众信访和专题调研等。

今年1月,中纪委全会决定对领导干部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抽查。王岐山的上述表态意味着,以后中央巡视组将能直接到组织部门调取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反腐研究学者认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可以从这些报告事项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二、由执行“自上而下”监督的巡视机构来抽查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可以对领导干部起到震慑。

巡视组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

而巡视工作本身也将迎来一次变革。

王岐山在17日的讲话中指出,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一次一授权。

根据公开报道,此前中央巡视组共设12个巡视组,其中6个地方组,4个企业金融组,2个中央国家机关巡视组。按照惯例,6个地方巡视组中,每个巡视组负责相对固定的省(市、区),以便巡视组可以持续关注、深入了解被巡视地等的情况。

中央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巡视组组长一般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正职)官员中选任。巡视组组长被任命后,一般工作到年满70岁正式办理退休,才会进行调整。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表示,巡视组也需要监督。一般而言,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时间为2-3月,时间不短。如果巡视组组长任期较长,每年都到同一个地方开展巡视,一些有问题的干部可能会想方设法对其进行“公关”,巡视组难以避免干扰,更要警惕可能会形成利益同盟。改为“一次一授权”后,巡视组长与被巡视地的利益纠葛可减至最小,而随着巡视工作回归它发现腐败线索的功能,巡视组对某地的持续关注也不再需要。

如今,巡视组组长改为“一次一授权”,意味着中央每次确定巡视的任务后,再来选定巡视组组长,巡视结束,巡视组组长的任务随之结束。反腐学者解释,以前巡视组组长是一项职务,其任命需要走正式的任命程序。以后,巡视组组长将不再是职务,而成为一项任务,其任命的程序随之取消。“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任务完成得好的可以多次担任巡视组组长。”

南都记者彭美发自北京

中央巡视工作重心变化

1996年1月

十四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作出“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部署。中纪委随后启动巡视制度

2002年11月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写入十六大报告

2003年8月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设立5个巡视组,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正式运作阶段

2003年12月

中共中央颁发《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巡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2007年8月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表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共设立了11个巡视组

2009年7月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2009年12月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2010年6月

全军巡视试点工作部署暨巡视干部培训会议召开,意味着党内巡视制度扩大至军队

2013年5月

王岐山在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提出巡视工作四个重点

当前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

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

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视新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根据王岐山5月17日在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以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条例(试行)》)(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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