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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设公务员廉洁年金可约束需求性腐败

2013/10/29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不算太高,许多腐败属于需求性腐败,如果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对于促进公务员的廉洁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廉洁年金“没权的不用发,有权的多少也不够”

  “廉洁难道不是应该的吗,为啥还要奖励?”“这不成了政府给一笔钱,求当官的不要贪腐?”……尽管问世不久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交的“383”改革方案还只停留在“提供参考”层面,究竟哪些内容会被采纳尚属未知,但其中一句“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的表述,仍被公众敏锐捕捉,并迅速引发争论。

  “受益者”说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不算太高,许多腐败属于需求性腐败,如果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对于促进公务员的廉洁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那么,作为“受益者”的公职人员如何看待对清廉的奖赏?假如有了这笔钱在未来“晃悠”,真能约束自己面对利益“不动心”、“不伸手”吗?

  “用钱来减少贪污受贿的行为,那得看这钱的数量”

  赵黎明(入职国家公务员八年,级别正科):如果假定公务员是因为“需求”才腐败,用一笔钱来减少贪污受贿的行为,那就要看这钱的数量了。

  就说我吧,离退休还有三十年。十年前的五千块钱和现在的五千块钱就是两回事,假如廉洁年金有个几十万,那按照现在的通胀速度,三十年之后它是个什么概念?而且公务员最需要钱的时候也不在退休后,而是人生中段,三四十岁的时候。

  我的工资一年下来是八万多,局级领导一个月也就八九千。放到现在来说,几十万相对于公务员的正常工资不是小数目。但公务员会把福利待遇跟谁比呢?跟国企。同事有到国企工作的,马上年薪就五十万了。所以你对想通过某些违纪方式来填补收入差距的人说,几十年后你退休了能拿到几十万,根本没有吸引力。

  “没实权的不用发,

  有实权的发多少也不够”

  孔浩(入职北京市公务员五年):廉洁年金是给一辈子混不上去的同志一个安慰奖吗?对我们这种没什么贪腐条件的部门,有一笔安慰奖总比没有好,所以我也不反对。不过,既然没什么贪腐条件,那也用不着给我们这种部门发这笔钱,对吧?

  而有贪腐条件的实权部门,如果要花钱让领导干部保持廉洁,那得需要多大一笔廉洁年金画个多大的饼,才能支撑他数十年如一日抵挡诱惑呢?这两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涉案金额都非常惊人,绝对不是廉洁年金能相提并论的。

  如果只是退休之后每月多领个一两百的话,那还是算了。我已经看到网上有很多调侃了,为了这点钱实施一个意义不大的政策,落个自己想法子给自己发钱的“口实”,被人骂也没什么意思。

  退休时候一公示,

  “这个同志可以,通过,给钱!”

  苏航(51岁,某地级市正处级官员):我还有几年就退休了,你问我,当然愿意来这么一笔钱。而且我也不用特意改变什么,就按照“既定步调”,到时候肯定能得着。

  其实,你说这“廉洁”是什么标准呢?我干了一辈子,工资涨到现在才6000多,一点灰色收入都没有?那不现实。逢年过节的,朋友之间、上下级之间互相走一走,送送购物卡、送孩子个苹果手机、iPad的,你能说过分吗?要真是“油盐不进”,人家就说你太“特”了,在这个队伍里也呆不下去。

  这么说吧,被查出来的,归根结底都是人缘太差,或者胆子太肥。所以我总说,低调,别过分,差不多行了。而且要跟上下级搞好关系,超过原则的事情绝对不能做。我就有一条,不收钱。做到了,一般没人害你。退休时候一公示,“这个同志可以,通过,给钱!”中国的考核,不都那样吗?

  观察者说

  被视作公务员“分内之事”的廉洁,还得专门设个奖金来激励,这种提法令“体制外”的民众颇感不公——不腐败怎么还成了对百姓的恩赐了?并纷纷“开发”出诸如城管的“不打商贩年金”、校长的“不奸学生年金”……为一个行业的基本要求设立奖金,让人忍不住问一句“凭什么呢?”

  “从法律角度硬去‘抠’,

  也不是没有相关依据”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章“退休”里,第八十九条说,“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廉洁年金是公务员退休之后才能拿到的,把它理解为“其他待遇”,从这个角度去“抠”的话,其实也不能说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但必须强调,“廉洁年金”只是一个设想而已,不能单独去实行。必须先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制度,监督、教育、惩治等等,以此为前提,进行配套实施。

  既然廉洁年金并非“师出无名”,也算不得新鲜事物——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公务员廉洁金制度,早已作为成功经验广受赞誉。为什么浏阳、南京、深圳、江门等地先后进行的尝试却无一例外“水土不服”?或许它的“移植”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做“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实行廉洁年金,是因为健全的反腐机制与群体的高度自律,而非相反。

  我们总是不愿意做系统工程,

  总拿一个片断“对付”在那里

  郭巍青(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以中国大陆现有的条件,搞“廉洁年金”我肯定是反对的。新加坡、香港有这个制度,因为他们有严格的法制相配套。对于公务员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规定得非常清楚、有效。而且他们地方小,公务员少而精,财政上可以规划出这种安排。在我们这边,是“无限政府”的概念,最根本的,有一系列的前提没有到位。

  比如,廉洁金从哪来?从财政出,说到底要先搞财政公开。无论设什么“金”,要得到社会的认受性,其前提必然是整个的财政体系、财政使用、公务员收入……公开透明。没有这个前提,后面那笔钱是怎么来的,没有办法说清楚。

  其次,什么算“廉洁”?这就涉及到谁来查、怎么查。在目前权力与利益的复杂关系中,有一点寻租行为,拿了一点钱,也许是很普遍的事情。那这个过程是不是就可以说“没什么问题”?等到这个人退休了,只要他没被“揭露”出来,就算他廉洁了?在没有建设好高效廉洁的监察机构和监督队伍之前,“廉洁金”很容易演化为变相福利。

  而且我担心,恐怕会“激励”出另外一种效果:我眼看着你50来岁了,还好好的,那我无论如何要把你“捅”下来。有几个人会完全查不出问题?会不会激发人心中黑暗的一面,导致恶性的社会竞争?

  廉洁金设多少?这也是个技术问题,它终归是有限的,而人的贪欲是无限的。廉洁金的覆盖面有多大?比如大学老师,在招生等环节上如果使坏、收钱,那都是权力啊!你读不读博、要张三还是李四……中学老师、小学老师、小学校长,都可以腐败,连村长的腐败也很厉害。这个涵盖面得多大,财政如何负担呢?

  我们总是不愿意做一个系统工程,总拿一个片断“对付”在那里。如果避开体系上方的弊病不去解决,只在末端的环节用这种方法,我不否认动机也许是好的,但很难起到作用。

  围观

  “请公务员同志

  先把养老金交上”

  “年金”,常用含义是企业所建的员工福利计划,即补充养老金。最近这个词却和公务员绑在了一起。除了“383方案”中尚无定论的廉洁年金方案外,由人社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出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计划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尽管人社保部释放出了逐步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信号,但“职业年金”一说仍遭到多方质疑:在双轨制改革尚无具体动作的时候,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设立“职业年金”,岂不是进一步加剧了原有的不公?如果是在“并轨”之后增设“职业年金”,那不就是给双轨制换了件“马甲”吗?有网友戏谑:“废除养老金双轨制还没影儿,却先想好了保护小伙伴利益的对策。”

  @张利华-华为研发作者:养老金双轨制为社会带来长期的不公,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拟通过职业年金取代双轨制时代下的福利,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在社会进一步反感公职人员享受高福利的前提下,建立廉洁年金制度无疑为公职人员带来更大的“肥肉”。

  @和硕贝勒爷:要求大家延长养老金缴费期限和延迟退休的同时,却在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发职业年金,对此我只能说,呵呵……

  @九九viviz:好迷茫!前阵子不是说养老金有缺口大家要延迟退休吗?怎么又有钱给公务员设年金呢?从哪儿来的钱啊?

  公众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在历次涉及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人事机构改革中,都不乏越改越高,越改越冗的先例。为改革自身利益制定的方案,总是难以克制维护自身利益的冲动。对此,一些网民们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灯下蜗牛zyf:将其每月绩效奖的一半作为职业年金,能廉洁至退休即返还。不应当又增设廉洁年金。

  @天航:公务员们先把养老金交上吧!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公务员为化名)

  主笔 魏婧 张棻 插图 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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