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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称2012年粤港珠三角空气质量好过2006年

2013/5/1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讯:香港环保署和广东省环保厅昨天共同发布了粤港珠三角空气质量2012年度的监测报告。与2006年相比,粤港珠三角区域2012年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分别下降62%、17%和24%。
香港环保署和广东省环保厅昨天共同发布了粤港珠三角空气质量2012年度的监测报告。与2006年相比,粤港珠三角区域2012年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分别下降62%、17%和24%。
 

官方称2012年粤港珠三角空气质量好过2006年

官方称2012年粤港珠三角空气质量好过2006年

  香港环保署和广东省环保厅昨天共同发布了粤港珠三角空气质量2012年度的监测报告。与2006年相比,粤港珠三角区域2012年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分别下降62%、17%和24%。

  根据该报告数据,去年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的天数由2006的68%增涨至84%。同时,珠三角地区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区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的年均值分别较2011年录得25%、5%、13%和7%的减幅。

  据分析,空气质量的改善除了涉及较为有利的气象因素外,也与粤港两地持续推行的污染减排措施密切相关。报告指出,近年来,粤港两地各自出台了不少减排措施。香港近年实施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收紧发电厂的排放总量上限;为发电厂安装脱硫及脱硝设施;收紧车用燃料标准至欧盟五期;收紧工商业用柴油的含硫量;为所有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以及限制消费产品的V O C含量等。此外,香港去年还进一步收紧了新注册车辆的排放标准至欧盟五期,继续推动更换老旧柴油商用车辆,并鼓励远洋船泊岸转用低硫燃料。

  而珠三角近年来推行的减排措施则包括:为大型火力发电厂安装脱硫设施及关停小火电机组;淘汰高污染的水泥及钢铁厂;收紧汽油车排放标准至“国四”标准等。去年,珠三角还推动发电厂及水泥厂降氮脱硝,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并逐步供应“粤四”车用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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