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22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通稿【记者李红】今天上午,济南中院宣判:薄熙来犯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