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综合报道[记者:许天平通讯员:陈宏杰]:10月9日,原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董永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631万元人民币、4万欧元、10万港币、1万美元、9.7万元购物卡、价值2.3万余元的金条工艺品五件;伙同他人受贿940万元人民币,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现年55岁的董永安,是陕西省西安市人。1982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的董永安,进入洛阳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动能公司热力车间做技术员。2002年,董永安被任命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004年2月,董永安被调任安阳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两个月后,正式担任市长。2008年3月,董永安调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10年年底董永安被双规。
据了解,被告人董永安涉嫌受贿罪一案,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省检察院于2011年12月21日初查,同日立案侦查。2011年12月21日,董永安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5月17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月12日提起公诉,10月9日一审开庭审理。
董永安被指控在其担任洛阳一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市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的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物,涉嫌受贿罪。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