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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中国司法整体上公正 古今中外错案难免

2012/11/14    作者:

 十八大报告:“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最高法:中国司法整体上公正 古今中外错案难免

 

  古今中外的司法制度之下,不可能完全杜绝司法个案的错误。比如河南的赵作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沈德咏

 

 
                                       最高法:中国司法整体上公正 古今中外错案难免

 

  我们可以鲜明地说,中国的监狱改造工作,在世界上是独树一帜的。就是它不仅是一个关押罪犯的场所、场地,更重要的是教育人的一个场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它是一所特殊的学校。——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

  昨日,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中国的司法公正”的网络访谈活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胡泽君,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与网友交流。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访谈中表示,中国司法二审后服判息诉率接近99%。从数据上看,中国司法整体上是公正的。

  关键词1 之 司法公正

  再审改判率只有0.14%

  问:司法公正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这些年,不断有网友反映个案司法不公的现象。您对当前司法是否公正是如何评价的?

  沈德咏:通常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非常关注。作为审判机关,我们的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公正办案,就是要看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办案的质量如何,这是最根本、最要害的。

  以2011年为例,全国四级法院一年办理的各类案件是1200多万件,诉讼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能达到90.6%,就是案件经过一审以后,90.6%的案件能够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经过二审之后,服判息诉率能达到98.99%,将近99%,大致将近99%。也就是说,只有1%左右的案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不能服从法院的裁判,进入到申诉或者是申请再审的渠道,当然还有更少一部分进入到上访的渠道,这都是客观存在的。

  我们国家有再审制度,也叫审判监督制度,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确实是因为案件裁判上有错误,或者是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出现,或者有其他的法定的事由,案件进入再审,改判率是多少呢?改判率只有0.14%。从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整体上来说,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绝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对司法裁判是满意或者是基本满意的。

  谈赵作海案:古今中外错案难免

  问:你们对个别司法不公的案件是如何纠正的?对司法不公的法官又是怎样追究责任的呢?

  沈德咏:个别案件的裁判错误是客观存在的,有各种原因导致法官认识上的错误、事实判断上的错误,以及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有的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有了错误,首先要直面错误的存在。作为一个法官来讲,办了错案是应该感到耻辱的。

  我刚才也说到,古今中外的司法制度之下,不可能完全杜绝司法个案的错误。比如河南的赵作海案件,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赵作海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八年之后宣布无罪。

  不光是中国有这种情况,国外也有这样的情况。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难以完全避免。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我们国家从诉讼制度的设计到司法工作机制,应当说都提供了必要的和有效的保障。从司法制度层面讲,我们国家是实行两审终审制,我们保留了死刑,对死刑是执行严格控制、慎重适用的原则,建立了死刑复核制度,这是我们国家独有的一项制度。

  从法院内部工作机制层面讲,完善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凡是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如果因为司法能力不足,认识错误、判断错误,导致案件出现差错,也要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问责,同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水平。

  关键词2 之 办案效率

  去年全国案件99%按时结案

  问:一位网友说,有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用了一年的时间,人民都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样的一个办案效率是不是有一点太慢了呢?

  沈德咏:这个案件立案一年还没有办完,可能因为各种法定事由,在审判期限里面没有办完,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但是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完的。以2011年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是办了1.2万案件,我们审限内的结案率是95%,全国各级法院的审限内结案率是99%。

  我们现在已经改变了按年度结案率的统计方式,因为年度结案率有一些弊端,我们讲的是审限内的结案率,是按照法定时限来进行统计,全国法院达到99%,这还是高效率的。而且从世界上各国司法来看,我们的效率也是很高的。

  虽然办案有期限,但是,我们要求每个法官都要尽最大的努力、最大的可能来加快办案的速度,提高办案的效率,因为老百姓打官司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甚至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所以我一般不会动员有矛盾纠纷的人动辄到法院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大家看一下我们三大诉讼法,就知道这个程序有多么严格。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一定要考虑到老百姓,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尽最大努力,尽快让当事人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

  数说

  从1980年至今,全国的律师队伍由当初的200多人到现在22万人,全国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接近2万家,每年律师要办理200多万件各类诉讼案件。

  法院系统受理案件持续30多年增长,由1978年的61万件,已经增长到去年的1200多万件,是1978年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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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制度,推广设立检务公开大厅等等,逐步形成检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

  关键词3 之 罪犯监管

  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0.2%

  问:很多网友都感觉到,监狱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一扇沉重的大铁门,一堵高高的围墙。至于这个高墙铁门里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大家不太清楚。如何保证对罪犯的监管和执法的公正,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现在还有罪犯在社区里面服刑,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们社区居民的安全?

  赵大程:说起监狱工作,大家都感到比较神秘。因为确实从监狱工作的特点来说,其中一个就是它具有封闭性。社会对监狱内部的情况,应该说,总体上是不太熟悉、不太了解,认为监狱仅仅是一个关押罪犯的地方。

  我们可以鲜明地说,中国的监狱改造工作,在世界上是独树一帜的。就是它不仅是一个关押罪犯的场所、场地,更重要的是教育人的一个场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它是一所特殊的学校。

  2008年以来,全国监狱完成了125万多名罪犯的扫盲和义务教育,100多万罪犯获得了职业技术资格证书,6000多名罪犯获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可以说,经过教育改造,绝大多数罪犯都纠正了恶习,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学会了一技之长,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我们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116万个,累计解除矫正的有65万多人。现在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的低水平,这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非常奇迹的数字。

  代表声音

  十八大报告用专门段落来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依靠法治是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最佳方式,比如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用法律手段平衡各方利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深化改革的过程,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

  依法治国可以约束权力,可以避免腐败,可以建立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可以保障每个企业主、老百姓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应高调地谈依法治国。

  ——十八大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

  解读

  多途径培养干部法治理念

  十八大报告:“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推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建设法治国家,是当下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摆在我们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任务。但当前,对于发展、改革、创新与法治的关系,存在误区,比如说“发展是目的,法治只是发展的手段之一”等等。

  正因为存在种种误区,十八大报告提出上述要求。怎样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其一,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二,加快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不断营造在发展、改革、创新中坚持法治、推进法治的社会环境。

  司法人员应独立行使权力

  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跟十七大报告相比,由“保证”到“确保”,一字之差,但内涵非常丰富。“确保”是“确实保证”,用词的转变说明十八大报告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符合司法改革的方向。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第一,一定要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独立性,从体制上进一步完善,有清晰明确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法制环境。第二,要确保司法人员独立行使权力。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宪法赋予他们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权力。第三,要强化司法公开和司法透明。这包括人大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最需要的是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官员干涉案件损司法权威

  十八大报告:“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很多人都非常关心党与法的关系。十八大报告的这段表述实际上重申了宪法原则,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同时党一定要在宪法法律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的领导应该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不能干涉具体案件。

  过去有的地方实际上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一个地方的党委、政法委去干涉具体的案件,这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而且违反了宪法的原则。十八大报告就是明确了党的领导不应在法律之上,而应该在法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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