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7 来源:人民日报顾仲阳
本报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 顾仲阳)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扶贫开发方面的综合扶贫投入将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将达20%以上,同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理念,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效益。这是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在此间举行的国新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
据介绍,《纲要》实施后,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的机制,为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重点选准以下几个着力点: 一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都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提高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和发展的保障能力。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在安排试点项目时,民生保障项目尽可能在贫困地区先行试点、优先覆盖,另一方面,给予贫困地区更高的补助标准。三是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快速增长,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2010年,在财政专项扶贫、农村低保、支持农业生产政策等七个方面,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综合扶贫投入约1618亿元。2011年,预计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2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