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2 作者:
在北京团提交的4件议案中,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为新立法议案,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修改《证券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为法律修改议案。这些议案是代表结合本职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自身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形成的,而且都就制定、修改法律的具体内容提出了法律草案文本,议案的质量比较高。
“自然保护地法草案酝酿历时10年,现有的自然保护地布局不合理,环境遭破坏严重,生态安全立法迫在眉睫。”闫傲霜代表说,我国已建成的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有8000余处,但分布不均,中东部地区自然保护地覆盖率不足5%,是今年1月这些地区大规模爆发雾霾天气的重要成因之一。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分属林业、环保、住建、农业、国土、海洋等十几个部门,各部门条块分割、行政壁垒现象严重,现行《条例》或管理办法也缺乏“法律”保障,违法成本低廉。此外,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权和监督权不分,环保常受制于地方发展需求,信息也不透明。另据估算,自然保护工作本身即可提供约20万人的就业机会,保护生态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根据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北京团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4件议案,符合大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相关规定,北京代表团秘书组已经按大会要求将议案送交大会议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