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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钓鱼岛主权将来有机会再与日本讨论

2013/4/12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11日接见来台谈判并签署“台日渔业协议”的“日本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大力肯定“台日渔业协议”为“历史性的任务”。针对协议中特别纳入搁置主权争议的“免责条款”,马英九说,台日对协议所做的所有决定,都不影响双方在此议题上的其他主张,虽然此次没有机会讨论钓鱼岛主权问题,“以后有机会再来讨论”。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11日接见来台谈判并签署“台日渔业协议”的“日本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大力肯定“台日渔业协议”为“历史性的任务”。针对协议中特别纳入搁置主权争议的“免责条款”,马英九说,台日对协议所做的所有决定,都不影响双方在此议题上的其他主张,虽然此次没有机会讨论钓鱼岛主权问题,“以后有机会再来讨论”。

台日于周三举行第17次渔业会谈,大桥光夫代表日方,与台湾“亚东关系协会”会长廖了以签署“台日渔业协议”,划设双方渔民在钓鱼岛海域的作业范围。马英九对此表示欣慰,认为双方在谈判17年之后达成宝贵共识,是“一个历史性任务的完成”。

报道称,对台日在协议中以“免责条款”搁置双方的主权争议,马英九特别表示,这次谈判虽然未在主权议题上取得进展,但在渔权问题上却不小进展,代表台湾一方面坚持主权主张,也愿意在共同开发资源的情况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

他也强调,协议中清楚载明,台日对此做决定均不会影响双方在此议题上的其他主张,这次双方虽没有机会讨论钓鱼岛主权问题,“以后有机会再来讨论”。

马英九认为,此一作法不但符合国际法与联合国宪章,也与他去年提出的“东海和平倡议”受到日本重视有很大关系;此次双方同意暂时搁置争议,专心讨论有关渔业、渔场的问题,台湾各地渔民都能实质受惠。

针对中国大陆渔船可否进入双方协议海域捕鱼,台“农委会渔业署”副署长蔡日耀11日在台“立法院”经济委员会答询表示,该协议仅适用于台日之间的渔船,过去也主要是台湾渔船在该海域作业,“中、日渔船都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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