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8 作者:
通知要求,各地在安排使用教育经费时要落实“四个倾斜”,即向农村、偏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做到“五个统筹”,即经费使用要统筹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在经费使用上要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学校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