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13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讯:本报北京5月1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第三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高度重视法学专家对中国法治建设和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推动作用,坚持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制度,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共同致力于推进我国法治建设。
曹建明指出,实施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制度,是检察机关促进法学研究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理论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不仅可以向检察人员传授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而且可以运用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帮助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分析疑难案件,更好掌握运用法学理论执法办案的专业技能。检察机关也可以及时掌握和吸收最新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的培养。推行这项制度,有利于推进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建设,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