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9 作者:
2011年12月13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做客新华网,为网友解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黄毅: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 赋予必要特权
在校车的安全管理上,我们应该着眼于祖国发展的未来,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不要仅仅看作是一个交通安全问题。首先,在校车的标准上,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其次,在校车运营上,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一些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第三,全社会都应该有关注校车安全的意识,从各个方面来提供保证校车安全的一些必要条件和环境。对任何损害校车安全或者是不利于校车安全的一些言行,都要认真进行监督或者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在全社会上形成人人关心校车安全、人人关注校车安全、人人监督校车安全这样一种氛围,我想这样可能会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
黄毅:校车安全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切实管用措施
校车安全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所以社会非常关注。近一个时期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确实让我们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在这次国务院的《意见》里也专门就校车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一个时期,有关部门也在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意见》,在制定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特别是《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也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黄毅: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国务院《意见》在进一步继承、重申、完善去年国务院23号文件有关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其他一些新的制度。我们归纳了一下,大概有这样几项:第一,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的制度,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班子成员都应该承担安全生产的职责,实行一岗双责。这项制度对于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非常有效的。第二,在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要实行安全许可的前置审批。就是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安全评估,把安全评估作为立项的一个前置条件……
黄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违规者实行严肃问责
国务院去年的23号文件确立了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这项制度,是一项很好的措施,而且是很管用的措施,是上下都非常拥护的措施。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总体上看实行的还是不错的。各地也很重视,也制定了一些必要的监督措施,来保障这项制度的落实。对每发生的一起事故都要追查有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但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确实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我们统计了一下,今年以来,煤矿发生的23起重大以上事故当中,有五起事故发生的现场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尽管比例占的不是太大,但也暴露出执行这项制度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漏洞,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黄毅:今年以来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率是同比下降的
国务院的《意见》是在“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开局良好,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发展任务依然艰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所以对于“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还应该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十一五”时期,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所以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整个“十一五”时期,全国事故总量由72万起减少到36万起,减少一半。事故死亡人数从12.7万人减少到7.9万人,平均每年少死亡将近1万人。所以这个成绩还是很大的。
黄毅:意见汲取动车事故教训 对加强高铁安全运营提出了要求
国务院的《意见》深刻汲取了7.23温州动车事故的教训,对进一步加强高铁的安全运营,健全完善高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制度、标准,《意见》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而且国务院《意见》的出台,也是在认真总结汲取7.23特大事故教训的基础之上,针对在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没有处理好发展速度效益与安全的关系的问题,进一步制定了这个《意见》。
黄毅:职业危害防治法正在修订 对职业危害进行法律追责
职业病的潜在威胁越来越大,而且这个问题越来越凸现,因为职业危害确实关系到从业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国务院《意见》专门对职业危害的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建立职业危害防范设施的“三同时”制度,第二,对于容易发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要实行职业危害风险的预评价。这些都是在职业危害防治上采取的一些重要措施和制度。
黄毅:《意见》对于安全生产有六个方面的理论创新
这次国务院的《意见》实际上是着眼于从更高层次上,从落实科学发展、发展安全这个角度更加全面系统的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个总体的部署,而且尤其强调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政府层面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设立了一些新的制度,应该说还是有区别,但又是互相衔接、互相补充的。尤其是,国务院的《意见》在安全生产理论的创新发展上较之于去年的国务院23号文件有些新的创新点,就是从理论上有创新,不仅是实践上、制度上、措施上有创新、有发展,更重要的是在安全生产的理论上有些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