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4 作者:
中国政府网13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对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以及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等内容作了说明。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马建堂 统计局局长
徐德明 测绘地信局局长
成 员:吴恒权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张业遂 外交部党委书记、副部长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宏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杨焕宁 公安部副部长
戴均良 民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杨士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胡存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吴晓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唐 凯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
翁孟勇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矫 勇 水利部副部长
余欣荣 农业部副部长
董大胜 审计署副审计长
李 强 统计局副局长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吴文学 旅游局党组成员
修济刚 地震局副局长
刘 琦 能源局副局长
王 宏 海洋局副局长
李维森 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夏兴华 民航局副局长
童明康 文物局副局长
孙 刚 总参谋部测绘导航局副局长
黄海辉 武警部队副参谋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测绘地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徐德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