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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10个监察室负责人及分工公开

2013/7/11    作者:

自1993年1月开始,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的监察部,开始合署办公,即“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统称中央纪委监察部。

 

 
中央纪委监察部10个监察室负责人及分工公开

 

制图/郑萌

10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分工

1

室主任贾育林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66家机构

2

室主任魏健

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工商银行等26家机构

3

室主任迟耀云

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检、最高法、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共中央办公厅等54家机构

4

室主任李荣起

外交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人社部、国家民委、国务院办公厅等32家机构

5

室主任杨青录

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

6

室主任耿欣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7

室主任黄文胜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江西、福建

8

室主任李辉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9

室主任余蚕烛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

室主任宋福龙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从6月23日至7月6日,先后有3位副省部级干部被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在接受组织调查。

包括四川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现任省文联主席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李达球3位官员被宣布调查的消息,均通过监察部网站对外发布。

自1993年1月开始,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的监察部,开始合署办公,即“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统称中央纪委监察部。

2013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调整正式完成并下文,目前还未在监察部网站公布。

组织机构

5月完成机构调整

2013年3月,监察部官方网站上,也曾正式公布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结构”。其共有27个内设部门,除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中央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即纠风室),执法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外,还有第一至第八共8个纪检监察室。

其中,直接负责查办案件的,就是8个“纪检监察室”。

不过,数位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告诉记者,在2013年4月至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其内设架构,进行了一次重要调整:8个纪检监察室扩至10个。对于这一调整,在5月24日中央纪委举行的开放日活动中,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明的公开介绍也证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目前是设有10个“查办案件室”(即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

原第五、第六监察室被拆分

新的10个纪检监察室的分工,主要是将原来的第五、第六监察室分管范围作了调整。

原第五室,负责查办西南、西北地区党政机关的腐败案件。拆分之后,新的第五室只负责西南地区,即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西藏。室主任为杨青录。

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则由新设立的第九室负责管辖,室主任为余蚕烛。此前,余蚕烛曾任研究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等职。

原第六室负责查办华北、东北地区的党政机关腐败案件。拆分之后,新的第六室只负责华北地区,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室主任为耿欣秋。

东北地区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则由新设立的第十室负责。室主任宋福龙曾任执法监察室主任等职。

按照分工,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一案,即由新成立的第十室负责查办。

党风政风监督室

新设机构与“八项规定”息息相关

在这一轮机构调整中,还有原党风廉政建设室与原纠风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原执法监察室和原绩效管理监察室也合二为一,成立新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因此,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内设机构,仍然是27个。

新合并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室主任为许传智。许传智曾任中央纪委纠风室主任、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等职。

新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任务非常重要:从2012年年底迄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会员卡清退活动”;2013年4月19日开始,中央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两项都与党风政风监督室息息相关。

另一新合并成立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主任是陈雍,曾任绩效管理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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