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2 作者:
今日起,深圳将正式启动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将于2013年3月12日正式启动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可登录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www.szsfzx.cn)提出轮候申请,亦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根据此前市住建局预计,符合条件的市民进入轮候后,在3至5年内可轮候到安居房。
首次轮候受理时间2013年3月12日9:00至2013年6月11日24:00,以入户时间或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作为排序依据;2013年6月11日后为日常轮候申请的受理时间,以申请时间作为排序依据,并依序排在首次轮候申请人之后。
市住建局强调,申请家庭弄虚作假、隐瞒户籍、住房、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取消申请人的轮候资格,并将申请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列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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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5户家庭申请9416套公租房
人才群体申请者少、社会群体申请火爆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9416套公租房申请前日24时截止,吸引了两万多户市民申请。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初步统计数据说,共有25815户家庭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了申请,总体供需比例约为1:2.7,也就是说每套公租房2.7户竞争。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群体申请公租房平均约6 .2户竞争1套房;面向人才群体的公租房则平均每1.9套房才有1个申请家庭。市住建局表示,在满足人才群体房源需求的基础上,拟将部分面向人才群体的剩余房源调整为面向社会群体供应。
在房租高涨的市场背景下,公租房的优惠租金,大受市民欢迎。根据原计划,此次面向户籍无房家庭即社会群体的,只有3709套公共租赁住房,而目前统计出来申请数为22835户,平均约6.2户竞争1套房。相比之下,人才群体申请则十分冷淡,市住建局目前统计的申请数为2980户,而原计划面向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的有5707套公共租赁住房,平均每1.9套房才有1个申请家庭。也就是说,按每个人才一套公租房计算,还剩下2727套房子。
对于冷热不均,市住建局表示,经初步分析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行的政策规定对于人才认定要求严格,导致部分有实际住房困难的企业员工不满足人才申请条件;二是部分户籍人才既符合社会群体申请条件,又符合企业人才申请条件,但由于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不能超过3年,而社会群体则无此限制,因此,这部分人才在选择申请类别时,侧重于以社会群体的身份进行申请。
市住建局表示,鉴于以上情况,下一步将根据申请结果,研究完善龙悦居等公租房项目的分配方案,在'满足人才群体房源需求的基础上,拟将部分面向人才群体的剩余房源调整为面向社会群体供应,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