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4 作者:
香港媒体报道,32岁的被告黄世文2008年时因炒输股票,又欠下学生资助贷款及银行卡款,假冒客户签名转账80多万港元到其母亲账户,被判囚2年。
黄出狱后任职渣打银行。去年8月25日,渣打银行黄埔分行客户服务经理抽样检查时,发现一笔提款的签名有异。调查下,黄承认去年5月至8月先后将一名卖鱼商人客户的84万港元,暂存入自己的赛马会户口以作赌波本钱,赢钱后会将款项存回事主户口。
由于他赌球输钱,故将另一名汤姓事主的存款转账“填数”。40余岁的汤因脑部受创需长住老人院,户口交由母亲管理。被告拍下汤母签名印章的照片,再复制假印章,又伪造假存折,盗取对方137万港元。同年9月4日,被告再到渣打旺角分行,企图提取汤户口内的2.3万港元,但因职员怀疑,事败离去后于次日被捕。
被告承认上述两位受害人不会每月收到月结单,汤因行动不便很少提款,向其下手容易瞒天过海。他又会存款至2人户口冒充利息,并将提存纪录印在白纸上而非存折,以防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