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28 作者:
辩称买奶粉 官不信
33岁被告舒灵珍昨日抱着男婴还柙出庭,于本案发生前,她因为申请男婴出世纸时与入境处人员发生争执,咬伤入境处职员,被判囚14天。服刑后,她因本案一直还柙至昨日。辩方求情指,被告与丈夫来港只为了购买奶粉及婴儿用品。她来自湖南,与内地丈夫已育有一名女儿。她在内地会计师楼工作,丈夫是商人,2人月入6,000元。
裁判官判刑时指,不相信辩方指被告来港只为了购买婴儿用品,并斥责被告说:「有甚么急切性东西买呢?个肚大到生得了。」2011年被拒入境孕妇有1,931人。至2012年,无预约分娩而被拒入境的孕妇有4,202人,1年间人数增加逾倍。
滥用港医疗 增严重性
裁判官表示,本案罪行可判囚2年,但没有判刑指引,一般量刑起点为1年,认罪后判囚8个月。不过,被告无预约便来港产子,对自己及胎儿均造成危险,亦会增加医院压力,并造成病人长时间等候。另外,滥用本港医疗服务,对香港市民有严重影响,增加案件严重性,故量刑起点定为18个月,认罪扣减后入狱1年。
案情指,本年2月21日下午4时15分,被告与丈夫在红磡管制站持中国通行证办理入境手续。入境处人员看见被告用衣盖着肚子,4次查问她是否怀孕,被告均否认,并解释指只是衣服较鬆身。之后,她再被查问,终承认怀孕。当她与丈夫等候遣返期间,被告突然表示身体不适,须入院检查,并于当晚近12时诞下男婴。被告于警诫下,承认虚假向入境处职员表示没有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