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1 作者:
【核心提示:这是一封关于广东省兴宁市新陂镇山下廖屋村民的申诉信,本社现在作为热门话题来讨论,并不代表本社的主观立场,欢迎广大读者对于评论】
【毁人祖坟,天理难容 】
面对被彻底毁坏的祖坟,我们山下廖屋的全体村民仰天泪长流,悲苦之情,愤怒难忍,情何以堪?俗云:毁人祖坟,不共戴天,惊扰先人,罪责难逃。面对斯情此景,我们发出强烈抗议,并请求一个公道的答复和一个妥善的处理,在法制如此健全,政务如此公开的阳光下,我们需要公平和正义。
修建“济广高速”平兴段需要征收我们山下廖屋的整片集体山林地,我们全体村民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的建设。众所周知,该片山林地是我们山下廖屋全体村民唯一的、也是历代先辈一直耕作种植农作物,赖以生存并最后魂归天国的栖身地,在这片山上埋葬着我们历代先辈,是我们廖姓居民最神圣的地方。我们都知道:我们中华民族是讲求礼仪、孝道,一直以来都崇尚魂归故里入土为安的文明古国。可是村委会事前没有来我们山下廖屋做迁坟宣传动员大会,只是有个别通知。事实上,我们山下廖屋80%的村民都在外定居,很多在外定居的村民都还不知道要迁坟的事情。6月12日,我们山下廖屋的部分村民代表特意邀请村委会的干部来商讨迁坟的事情,同时要求南坑里作为迁坟新址,请求村委会协助处理好有关事情,但村委会一直没有解决。
在迁坟新址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事前也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施工方就偷偷施工,结果把我们山下廖屋十一世乐基祖有庄公的祖坟给彻底毁坏了,还有若干先祖的坟墓也一并毁坏了。面对野蛮的恶行,惟有请求舆论、公信和正义来制止野蛮。我们不知道,目前的施工队是借以或依仗何方势力,竟敢偷偷施工,毁坏我廖氏十一世乐基祖有庄公的祖坟和其他先祖的坟墓。试问村委会和施工方,你们有谁和我们妥善协商好了有关迁坟的事宜?你们又有谁给我们解决好了用于安置历代先人遗骸的地方?想必你们也不是不吃人间烟火之人吧,乡情民俗你们也应该懂吧!假若我廖姓先人迁葬在罗姓或陈姓之祖山上,他姓村民会答应吗?其实他姓村民早已放出声来说:别姓之人金坛来多少将扔多少,试问:你们肯做不孝子孙随便处置你们的先祖吗?你们扪心自问一下。
这里,我们暂且不先说迁一个金坛只补偿300元是否合理?这补偿价格是“济广高速”总部的决定价还是地方政府定的价?但我们强烈要求野蛮施工方给个说法,毁坏我先祖坟地一事,该如何解决?其次,要我们迁徙历代先辈遗骸的安置地(南坑里)该如何解决?为避免再次惊扰先人,我们强烈要求村委会出具合法证明:须写清楚安置我们廖姓先人划定腾出的地方是由于建设“济广高速”的原因,他姓村民不得有异议。就这合情合理的要求,村委会竟置之不理,给予拒绝。你们可知我廖氏后裔的心在滴血吗?面对被野蛮恶行毁坏的先祖遗骸,我们无地自容,羞愧难当,我们无力保护好历代先人的最后栖身地,有何面目面对历代先人?此种心情的煎熬,你们能体会到吗?
目前,当地政府给予我们的只有五亩竹林地的补偿,每亩按2800元补偿给
我们(这价格是否合理?是执行哪一级的标准?有无打“埋伏” ?这些我们可以暂且不去追究)谁都无法否认,那一片山林地是我廖姓子孙历代相承赖以耕作并最后魂归黄土安葬栖身的祖山。试问:为什么同一个管理区的罗屋,就因为他们屋子出了一个在当地曾任过某局的副局长,而他们的补偿就要比我们廖姓没有局长的补偿要高得多,竟有工作队人员说:是罗副局长出面争取到的什么什么“款”。我们就不明白了,在习主席大力倡导廉洁、公正,大力惩处贪官污吏的氛围下,你们可以做出罗屋补偿150000元多,而我们廖屋却只给予象征性的14000元的补偿,你们这一天壤之别的标准,我们不明白,请你们给予解答。
在上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7月12日,施工队不顾村民的强烈抗议,继续强行施工,并且把村道人为的填土1米多高,造成附近村民出行不便。现在正值台风多发季节,经常下雨,村道上泥泞不堪。村民多次向施工方(中铁十二局)反映要清理路面上的泥土,并且要清洗路面,这样才能确保附近村民的出行安全。但施工方(中铁十二局)只是简单的在路面上清理出一条小道,而且也没有用水去清洗路面。众所周知,水泥路面上的泥土泥浆只有用水清洗过,人或车走在上面才不会打滑,只有这样做才能确保村民的出行安全,可施工方(中铁十二局)对此却置之不理。7月20日上午8点,山下廖屋村民陈泉英骑摩托车上班途经山下廖屋村道时,虽然很小心,但终因村道上到处是泥浆导致摩托车打滑,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的水沟里,造成左手两处骨折,额头上裂了个10厘米左右的口,出了大量的血,一度晕倒。在兴宁市人民医院住院8天共花费医药费8000多元。但施工方(中铁十二局)对此却称他们毫无责任。试问施工方:路面上的泥土泥浆难道不是因你们施工而造成的吗?在你们未施工前,这条水泥村道哪怕下多大的雨也不会有泥土泥浆的,也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故。我们村民也多次向你们反映要清理路面上的泥土,并且要用水去清洗路面,你们这样做了吗?为什么出了这样的事故后你们才会这样做?早这样做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故,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故你们却称毫无责任。
现在全社会都在倡导以人为本,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试问施工方你们尽到了你们应尽的责任吗?连村民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你们都做不到,出了事故还推得一干二净。你们的职业道德、良心何在?我们一致认为施工方对村民陈泉英骑车摔倒的事情要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方的强行施工,不仅给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而且对村民的日常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从7月8日起,山下廖屋的自来水系统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村里断水二十多天,给村民的饮水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尽管村民天天多次向村委和施工方反映该问题,可他们无视村民的呼声,漠视
村民的呼喊。水,生命之源。无水,村民无法正常生活,无法进行日常工作。如果人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得不到解决,人民怎能安居乐业?国家怎能很好地创造和谐社会? 清吏郑板桥说: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吏尚能做到“一枝一叶总关情”,难道我们当今的共产党人不能做到这些吗?
阳光下,一切都应该是阳光的,惟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我们深信:我们的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我们都知道:真正的共产党人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是敢于正视和克服自身缺点和错误的。为此,我们山下廖屋全体村民热切期盼政府能妥善公道处理好我们提出的以上问题。
兴宁市新陂镇福庆村山下廖屋全体村民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