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繁體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新闻

深圳出台土地新政策 村集体工业用地可入市

2013/1/19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去年5月,广东省政府宣布批准实施《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备受瞩目。现如今已过去8个月,深圳的土改进展如何?18日,深圳市政府召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 6”文件新闻发布会,据悉,深圳将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
香港新闻日报:去年5月,广东省政府宣布批准实施《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备受瞩目。现如今已过去8个月,深圳的土改进展如何?18日,深圳市政府召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 6”文件新闻发布会,据悉,深圳将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可入市

据悉,所谓的“1 6”主文件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其它6个附属文件是《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深圳市关于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快发展产业配套住房的实施意见》。

其中,《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即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第二种方式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办法》同时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积极性,申请纳入深圳全市统一产业用地市场的合法留用地,免收《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198号令)中规定的10%的公告基准地价。

让“地主”和“资本家”对接

记者了解到,在村集体土地问题上,目前国内其他城市是实行“先国有化再上市交易”的政策,如果按深圳此次的土地政策,村集体是否可以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在市场上进行上市交易?是否突破原有的政策瓶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进入市场流通,是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批准深圳市土改方案的政策推演结果和创新之举,就是要破解“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尴尬土地关系。但他同时表示,这类土地虽可进入市场流通,但仍需符合法律法规框架之内的用途管制。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促进村股份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有地的村,没有先进的产业;有先进产业的企业,没有地。通过这个文件搭一个平台,让‘地主’和‘资本家’对接。引导‘地主’升级为‘资本家’,让他们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来持有股份、参与到更高优的产业中。”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
验证码:
Failure
Fail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