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显示,本案主犯李泽源现年55岁,曾任深航高级顾问,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案发前,李泽源先后犯销赃罪、诈骗罪、伪造证件罪等多项罪名,多次受到多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与李泽源一同被提起公诉的,还有曾任深航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赵祥,曾任深航总经理、董事的李昆,曾任深航董事、监事会主席的徐海伟,曾任深航董事的刘文彪,以及曾任深航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谢云双。
检方指控,2005年12月至2007年7月,李泽源先后单独或伙同赵祥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深航资金共20.3亿元,主要用于李泽源个人控制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偿还债务,造成仍有7.5亿元资金尚未归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泽源、赵祥等6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深航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6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