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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严惩拘役5个月罚款5000元

2012/3/1    作者:

对醉驾判得越来越严格了!可被判拘役5个月,罚款5000元。近日,龙岗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危险驾驶案,李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是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该院已判决危险驾驶案中判罚最重的一宗。
对醉驾判得越来越严格了!可被判拘役5个月,罚款5000元。近日,龙岗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危险驾驶案,李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醉驾判得越来越严格了!可被判拘役5个月,罚款5000元。近日,龙岗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危险驾驶案,李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是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该院已判决危险驾驶案中判罚最重的一宗。

  去年12月31日子夜,李某喝酒后驾车行驶在盐坝高速公路上,结果一头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李某被抛出车外。民警赶到现场,当即对李某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检测,测试结果为184mg/100ml。又经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李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14.7mg/100ml。今年2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醉酒驾驶将李某羁押。

  法庭上,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龙岗区法院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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