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19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综合:日前,本社连续报道了关于广东省大亚湾霞涌下沙田村民集体土地被强占开发的问题,村民强烈的反映使到各媒体的关注。据了解目前该土地补偿问题不但没解决,村民却因这土地补偿的问题阻扰开发商动工触犯了法律被当地法院判决。
据了解,2012年5月到七月期间,惠州市华浩房地产公司在下沙田村集体土地沙岗仔6833平方米地块上开发房产动工,村民因补偿问题没有解决,村民6月26号下午就到工地上种果树阻拦开发商动工。因此三名村民于2012年7月29日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至今年5月10号法院判决,分别一村民三年三个月,一村民二年六个月,一村民一年六个月。
究竟这土地是怎样回事呢?这土地是不是该村民集体的呢?记者再进一步深度了解,村民强调地说,村民被拘留到判决原因是村集体土地被开发商强占使用,村民上访没人解决,为了保护土地村民而无奈去种果树阻扰,目的就是想得到政府的解决。但村民拘留判决和土地补偿有关问题都是有人利用手中权利暗箱操作,目的就是镇压村民不要为这土地而要补偿去阻扰,相关部门反而说成土地是国家的,村民去工地阻扰就会拘留。村长提示,因为该地是集体土地的荒地,当时是没有办理什么土地使用证的。但让村民愤怒的是明明是村集体用地,却不知什么时候变了滩涂化为国有。
记者走访调查
记者经过相关的走访了解,找到了老一辈领导和知情老人,他们证明了该土地确实是下沙田村集体地来的,并向记者阐述了当时该地的情况:解放后下沙村民在这集体土地上成立了互动农业生产作业模式,村民用来存放打渔船只,晒网,生产农业等用的。当时两乡伐乡界于1989年9月18日,有政府代表曾勇强,霞涌乡支部书记胡运奎,义联支部书记黄德光,下沙田原村长陈新强等。当时为建设霞新小学,霞新小学和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下沙田同村干部、村民做工作后才建立了霞新小学,但土地从来没有买给他人或征收过。记者在下沙田村里找到了当年霞新小学的老教师,老教师80以上的高龄了,但精神记忆状态非常好,对于建设霞新小学和土地的事记忆犹新,他带着慈祥而庄严的目光看着记者,回顾了当年的事情震撼地对记者说,霞新小学、惠阳鱼粉厂的用地都是下沙田村集体用地来的,祖祖辈辈都在这土地上生活几辈子的了,当时霞新小学校舍破旧,经霞新干部和霞涌镇副书记温良同意建校,但建新校舍缺乏土地,我有参与负责同下沙田村民做工作,该村后来让出几千平方土地,也就是现在沙岗仔被开发商占用地的其一,那就是当时霞新小学的建地,当时由于村民的支持和出力捐资,该校在八九年才顺利建起来的。
那么如果这土地确实是下沙田村民的集体用地的吧,怎么突然变成了滩涂为国有呢?政府相关的文件呢?那么当地相关部门又是怎样的说法呢?据当地政府相关人员表示:该地是国有的,由于政府盘整收回,并经整合后于2007年公开挂牌出让24617平方米,由惠州市华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得,并由华浩公司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村民到开发工地上种果树阻扰就触犯了相关法律和法律的制裁。
记者手记:
据解,2012年6月25日,下沙田九个村民同霞涌街道义联村主任,华浩公司老总等在大亚湾水产公司曾经开会讨论过,并在会上制订了《关于解决下沙田村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征求方案》并有盖章签字。记者在上面看到了该方案的第二、三条:“二、根据现行政府补偿土地等级类别的参考标准给予补偿,解决当前村的实际困难,一次补偿总额为25万人民币。三、关于该地的回拨地问题,待政府有关部门按程序报批”。但记者从村民法院判决书看到开发商公司负责人在法院的陈述:我司受到下沙村民的阻扰,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工程进度,公司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同意扶持霞涌下沙田村25万人民币用于支持村里的各项事业建设。让人迷惑的是,这25万在方案的协议上是补偿,到了法院却变成了被迫扶持村里的呢?明显是有问题的存在。既然土地是国有的,是政府挂牌出让开发商合法竟得的,政府相关部门怎么不公告出来呢,又怎么会如此补偿方案呢?最终还要上级部门的调查了。
新闻回顾:
【 开发商挖机破墙拆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9日06:16 南方都市报
◎事发深圳大亚湾霞涌霞新村,拆迁队与村民发生冲突,双方各有3人受伤
◎学校废置3年,土地已由国土部门拍卖给开发商,但补偿问题一直未谈拢
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 前日凌晨3点,华浩公司委派的拆迁公司突然来到深圳市大亚湾霞涌霞新村,准备拆除村里已废置的小学,被村民阻止。昨日上午,拆房行动正在进行时引发拆迁队100多人与100多村民冲突,3村民与3名拆迁队成员受伤。霞涌街道办称对强拆行为并不知情。大亚湾国土局表示,文件证实,拆迁工作由开发商自行完成。
冲突:强拆致6人受伤
霞涌霞新村位于大亚湾海边,是一个拥有1000多村民的渔村,村民大多数以捕鱼为生。在村里,有一间占地约4800平米的小学,即霞新小学。小学建于上世纪80年代,包括教学楼和宿舍,共两层,学校主要由村民、侨民出资兴建而成。3年前,由于学校合并,学生皆转入霞涌中心小学就学,学校已经废置。“学校的地已经由政府卖给了华浩公司,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霞新村支书李文亮说。但有消息称开发商将于近日拆掉小学。
前日凌晨3点,在没有得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数十名男子和一辆挖机穿透学校的侧墙,进入学校里面,打算强拆学校,随后被巡逻的村民发现,强拆行为被阻止。昨日上午7点,100多名拆迁队员在拆房时与100多名村民发生冲突。冲突中,3名村妇受伤,3名拆迁队员也被石头砸伤。“我们进去,他们阻止,然后把我们按在地上,再把我们拖出来。”伤者李女士说。而一名受伤的拆迁队员说,“我们没有动手打人,反而被村民用石头砸伤。”南都记者从医院了解到,3名妇女伤势皆无大碍,1人已出院。而受伤的3名男子头部皆被砸中,两名头破血流,其中一名被缝4针。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学校的围墙一侧部分已被挖机穿破,地上到处是砖块,而学校教学楼已有部分被拆掉,一辆挖机仍停在学校内。
调查:村里没有土地证
根据记者调查获悉,冲突由土地的归属权以及赔偿问题而引起。“虽然我们没有土地证,但是我们使用了这么多年,这块地就是村集体的土地,”李文亮如是说。不过,记者从惠州市华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罗子雄提供的资料了解到,2007年,大亚湾国土局对学校及周边地块进行拍卖,华浩公司中标。随后,华浩公司办理了土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
那么,土地到底归谁所有?对此,大亚湾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定强说,霞新村渔民皆为渔民,按照国家的规定,渔民没有土地,但当初为了照顾渔民办学,学校的土地由霞新村民使用,但土地仍然归国家所有。“因此,不存在政府征地拆迁以及补偿等问题,”张定强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华浩公司。
分歧:补偿问题一直未谈拢
罗子雄说,为了补偿拆除学校给村民带来的损失,多次与村民代表谈判。“他们先是要50万,再要80万,后来又增加。随后,我们根据动迁办给出的最高赔偿标准补偿村里101万元。”罗子雄指着一份动迁办出示的补偿标准文件说。
同时,张定强也表示,虽然土地不是村民的,但是为了维稳的需要,除了华浩公司的补偿,国土局另外划出一块2000多平米的地给霞新村。
但是,霞新村村民拒绝接受。李文亮告诉记者,目前,村里面有两个观点,第一,开发商赔偿500万,再置换2000平米的地。第二,开发商直接赔偿800万元。“现在,村民们的意见还没有统一,协议还没有签,拆迁队就开着挖机来拆房。”李文亮说。
争议
开发商自行强拆是否合法?
街道办指开发商越权,国土部门称中标文件规定由开发商自行拆除
对于强拆引起的冲突,霞涌街道办书记潘添新说,由于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土局挂牌拍卖,街道办无权管辖和干涉,应由国土部门处理。“但是开发商凌晨拆除的做法肯定不对,不光明磊落。另外,我们对此也毫不知情。”潘添新说,拆除学校的主体不应该是开发商,而应是城建、国土部门,华浩公司越权了。
开发商是否有权自行强拆?大亚湾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定强说,华浩公司中标时,文件规定,学校地上的附属物由开发商自行拆除。
“因为挖机从深圳过来,时间上刚好,凌晨开到学校,打算天亮时动工,并不是我们有意要在夜间行动,”开发商老板罗子雄说,因村民不满补偿,已经让工程延期几年,如今不得不抓紧时间。
律师说法
“拍卖该地块,国土部门涉嫌弄虚作假”
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忠认为,该地块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因为如果土地是国有土地,国土部门应出示相关证据。另外,土地当年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集资建了学校,那么,土地就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
“国土部门应该通过地质调查,确认土地的归属权问题,如果要开放,需先征收,后补偿,并与村民签订协议,”黄伟忠说,国土局没有经过必要的程序就进行拍卖,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那么,开发商自行强拆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黄伟忠说,因为前面的争议没有解决,后面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