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7 作者:
昨日,头发花白的刘以革坐在法庭被告席上。通讯员 李佳 摄
据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我今年62岁了,该退休养老了,却可能沦为阶下囚。”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刘以革,因涉嫌贪污罪在一中院受审。
内部举报中纪委调查
上午10时40分许,头发花白的刘以革被带入法庭,站定后她慢慢掏出一副老花镜戴上。
工作履历等资料显示,1950年出生的刘以革曾上山下乡,18岁参加工作。1998年适逢中央机关机构改革,48岁的刘以革从财政部到了当时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参与筹建该局下属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晟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她的公职身份还是该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据检方介绍,刘以革在62岁被发现十年前的案子,是单位内部举报,中纪委介入调查。
自称曾“拒绝年薪制”
检方指控,1998年12月至2006年1月间,刘以革利用担任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中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将公司56万元转入以其父亲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作为中晟公司的账外资金,后从中非法占有8万余元。
1999年至2001年间,刘以革将中晟公司200万元借给深圳一家公司,后非法占有深圳公司支付中晟公司利息共计24万元。
法庭上,听到辩护人出具证明称她拒绝年薪制时,刘以革掩面痛哭,“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每月拿6000多块的工资,2000年就有人提议年薪制,按说我可以提上百万的奖金,但作为一个司局级干部,我真的只想把公司做起来”。
昨日,法庭对本案未当庭宣判。
■ 说法
年底春节包红包“打点”
按照刘以革供述,之所以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把钱转到父亲账户,是为解决一些无法公开账目上列支的费用。
她自称从财政部调动到环保部后,对于有关环保的投资并不了解,需要请专家对投资进行评估,另外“作为环保公司需要资质,都要有一些打点”,事前事后都会给人家包红包。
证据显示,刘以革从账外账上提钱都是发生在每年年底及春节期间。
此外,刘以革称,被指控第二项中的200万借款,之所以肯借给深圳一家公司,是因为她在财政部时的一个老领导打电话,称同学在该公司,目前资金遇到困难,想让刘以革帮忙。
据悉,刘以革到案后,为谋求从轻或减轻处罚,揭发了中晟公司下属公司总经理涉嫌挪用50万给领导孩子留学做银行保证金,中晟公司同事挪用1500万、贪污50万。目前上述两人已分别被审查起诉和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