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4 作者:
2012年12月9日,在云南省巧家县崇溪乡南团村钱粮社钱仁凤的家里,72岁的钱母手持女儿照片盼女早归。
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正式实施。为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性,防止翻供等,新刑诉法规定录音、录像以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其中,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必须录音或者录像。针对非法证据,在审查起诉程序、庭前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均设置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环节,形成了对刑讯逼供的“六道纵深防线”。
2002年,云南巧家县发生一起投毒案,17岁少女钱仁凤被怀疑投毒。之后,她经历了车轮战般的讯问,最长一次接近12个小时,并自称遭遇刑讯逼供。这次讯问后,她招了。之后,她虽多次翻供,甚至当庭喊冤,但还是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至今,她喊冤不断。十年过去,她已由当初的花季少女,变成27岁的“老太婆”。
律师杨柱认为,此案在证据链上疑点重重,且仅凭钱仁凤的口供就定罪,略显草率。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翰中也质疑,“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入监十年还在喊冤,至少需要打个问号。”
最新消息显示,目前昭通市已组成专案组重新展开调查。
文、图/本报记者吴通清 云南报道
十年之前的投毒疑案
律师杨柱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钱仁凤时的情景。
那是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杨柱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参与一场法律援助活动。他记得,一名形容枯槁的女子来到他面前,“见面就喊冤”。
这名女子就是钱仁凤。杨柱说他当时看钱仁凤估计有30多岁。其实,那时钱仁凤只有25岁。
钱仁凤说,自己被办案警察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最后被判了无期徒刑。
时间回溯至2002年。
当年2月22日下午,巧家县城的星蕊宝宝园托儿所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一名幼儿死亡,2名幼儿入院治疗后脱险。
托儿所开办者叫朱梅。潇湘晨报记者结合朱梅的回忆及从法院调出的卷宗,对事发当天的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
当天早上5点,平时就住在托儿所里的保姆钱仁凤起了床,搞卫生、烧开水。
不久,朱梅到来,并亲自做早点,给已经入园的八九名孩子吃。
11点多,钱仁凤煮了午饭,菜是朱梅的母亲付崇英做的,有肉、番茄和豆花。除了14个小孩,钱仁凤和付崇英也吃了。
孩子们午休,朱梅及付崇英离开了幼儿园。
下午3点,钱仁凤热了一些剩饭给午睡醒来后的小孩吃。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中,她还具体点出此时加餐的至少9名孩子的名字。
下午3点半左右,有3名孩子陆续出现呕吐等状况。朱梅已经回园,急忙联系家长,随后送医院救治。5点左右,一名孩子不幸死去。
其他家长听说这件事,一片惊慌,纷纷前来领孩子回家,日夜观察。死亡及中毒幼儿的家长则情绪激动,托儿所陷入瘫痪。
法医从死亡及中毒幼儿体内检测出毒鼠强成分。随后,托儿所厨房里的猪肉、油、米线、大米、食盐等及教室柜子里的豆奶粉等物品也检出毒鼠强成分。
警方最终把目光锁定在1984年10月出生、时年17岁的钱仁凤的身上。
12小时讯问后,招了
钱仁凤称自己遭遇刑讯逼供,杨柱要求调阅案件卷宗。
杨柱说,开始昭通市中院不配合,他向云南省律师协会等作了申诉,第二天昭通市中院才同意他调阅并复印卷宗。
卷宗显示,警方对17岁的钱仁凤进行了“车轮战”般的讯问。
2002年2月23日零时5分至2时30分,钱仁凤第一次面对警察。几个小时后,警方再次对她进行讯问。
考验来了。第三次讯问从2月25日15时50分开始,至26日凌晨3点结束,长达11个小时10分钟。
这场接近12个小时的讯问过后,一直称“没做什么事”、“不知道错在哪里”的钱仁凤“招”了。
起初,她称是“放‘敌敌畏’给宝宝吃”,随后又说“放了一瓶耗子药”。原因是朱梅有一天“吼我”,“我想让那些宝宝生病,朱梅就办不成了”,“报复一下她,让她出点医药费”。
杨柱曾对钱仁凤探监并做了笔录。笔录中,钱仁凤称,这场接近12个小时的讯问中,警察“罚我跪在地上七八个小时,还脱下皮鞋打我的脸……”“如果我不认就不让起来”。此外,她还被反铐起来,疼得又哭又喊。
钱仁凤“交代”了,但讯问并未结束,此后,警察又针对作案动机、时间、手法等进行了5次讯问。讯问间隔最短为一个小时,最长7个小时;讯问时间最长5小时,最短两个小时。
2月26日13时40分至16时30分的讯问中,钱仁凤突然推翻之前的供述,“实际上事情不是我做的,我没有放过啥子药。”
但在警察的质疑和“攻心”下,她再次承认自己作案。
2月28日的一场讯问中,她“完整”地叙述了作案过程。
3月11日,她被刑拘,3月25日,被逮捕。在警察前往看守所向她宣布逮捕时,她又一次否认自己为投毒凶手。
但否认无济于事。7月29日,昭通市检察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她提起公诉。
案件由昭通市中院开庭审理。开庭时,钱仁凤又一次称冤枉。对此,中院判决书这样记载:“被告人钱仁凤否认犯罪事实与客观证据相悖,不予采纳。”
9月3日,昭通中院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她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中,她突然不再喊冤。云南省高院刑事判决书这样叙述钱仁凤的上诉:“上诉称,一时之气造成惨痛结果,现有愧疚、心情沉重,请求减轻处理。”
对此,钱仁凤对杨柱称,上诉状是她请同监室监友写的,“担心二审被判死刑”,没做无罪上诉。
12月5日,云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疑点重重的证据链条
详细了解案件后,杨柱认为,仅凭钱仁凤的口供就定罪,属孤证。加上钱仁凤在讯问及庭审中都有翻供,判决有草率之嫌。
杨柱详细提出了以下质疑:
从卷宗看出,事后在现场找到的毒鼠强药瓶没有提取指纹。一瓶8毫升装的药瓶在还剩0.5毫升的情况下,何以能如此大面积投用?切开毒鼠强塑料瓶的菜刀为什么检测不出毒鼠强成分?
具体作案时间始终没有锁定。不管中饭还是午后加餐,抛开钱仁凤及付崇英,也有多名孩子同时食用,为什么仅有3名小孩中毒?
作案动机也很牵强。钱仁凤一直称自己与朱梅一家相处很好。朱梅及付崇英的调查笔录也能印证。即便钱仁凤供述自己曾与朱梅有口角,何至于要下此毒手?何况钱仁凤自己也面临中毒危险。
朱梅曾供述,当地人罗某及谢某与她有仇怨,罗谢二人先后两次偷盗过她和家人的现金。她家摩托车两次被人烧毁。为什么警方不把罗谢二人作为调查对象?
2012年12月,记者采访到朱梅及其姑父刘举学,两人证实,2011年朱家又被烧了三辆摩托车,其中一次还烧到一楼,当时,刘举学的儿子及孙子住在一楼,着火后,他们撬开窗户钢条逃生。
至今,朱家经受的纵火案查无结果。
记者了解到,曾经对朱梅家实施过偷盗的罗某,其父曾担任过巧家县公安局副政委,不过,此案发生前已调任其他单位担任局长,目前已退休。
记者在与巧家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交流时了解到,当年办案的刑侦大队长刘仲清曾提为该局副局长,如今为白鹤滩分局政委。但该负责人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婉拒了记者对刘仲清等人的采访要求。
记者曾拨通刘仲清手机,他称自己在外出差,“事情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没印象了”。
记者联系昭通市检察院及法院,对方均回复以当时公诉及判决为准,不作新评判。
2011年8月22日,在杨柱帮助下,钱家以“原判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等理由”,向云南省高院提起抗诉,要求再审。当年12月16日,抗诉被驳回。
接触过钱仁凤的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翰中质疑:“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入监十年还在喊冤,至少需要打个问号。”
戛然而止的美丽梦想
十年了,钱仁凤由当初的17岁花季少女,变成如今27岁的“老太婆”。
2002年正月初六,当她走出巧家县崇溪乡南团村钱粮社的家,她有一个美丽的梦。
南团村钱粮社位于海拔1600米的陡峭山腰上,自然条件恶劣,种地仅能糊口,想赚钱得走到山外打工。
读完五年级就辍学的钱仁凤,曾认为自己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2001年的农历四月,她去了巧家县养护段王某家带小孩,不时,她会去附近的星蕊宝宝园托儿所转转,结识了朱梅。朱梅觉得她“老实,勤快”。当年农历九月,她进入托儿所当保姆,月薪100元。一个月后,朱梅把她的月薪涨到150元。
当年腊月二十六,钱仁凤回家,给父亲带了一条价值十多元的烟,还有几瓶橘子汁。
2002年正月初五,几个姐妹要钱仁凤请客,她爽快地答应了,买了10根棒棒糖。
正月初六,她背上一个小包,和几个姐妹一起出门了。
“爸、妈,我要去上班了”,这是她临行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给父母只留下一个背影。
走出大山并不容易。钱仁凤和姐妹们翻山下坡,步行5个小时,来到金沙江边坐车。
在路口,钱仁凤等人分别,其中两个姐妹去了昆明,她和另一名女孩去了巧家县城。
钱仁佐还记得十年前的场景,她说,那时,大家都只是十几岁的小女孩,向往山外的世界,爱美,但没钱。
钱仁佐是钱仁凤的堂妹。目前,她在昆明开店,丈夫从事建筑工作,生活境况渐有好转,女儿已经8岁。
钱仁佐说,如果不出意外,堂姐也许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至少像她一样,找一个实在人嫁了,也应该有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从那个路口分别,她们的人生道路迥然不同,钱仁凤身陷囹圄,喊冤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