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2 作者:
南都漫画:勾犇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记者洪灵芝 “我们的名字、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还有采取哪种避孕方式,统统都公布出来,太不尊重个人的隐私了。”横沥镇村头村的香小姐每次路过村委会大门口时,都要疾走迅速离开,因为村委会的公告栏里面张贴着村里已婚育龄妇女的详细信息。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张贴这些信息是村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和报销透明。据了解,这种做法在东莞很多村和社区都很普遍。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在村头村村委会门口公告栏里看到,里面确实张贴着村里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包括个人和配偶的姓名、详细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子女数以及节育措施等项目,其中节育措施一栏里,还标注着结扎、上环,或者避孕套等具体节育方式。香小姐的个人信息也在其中。
“身份证号码,还有避孕的方式,这种个人很隐私的东西,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公布了,而且还贴在村委会门口,每天车来车往多少人啊。”香小姐说,一想到自己的信息赤裸裸地摊在大街上,她就觉得心慌,万一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了怎么办。昨日上午,村头村村委会表示,张贴已婚育龄妇女的计生信息,是村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也是为了方便其他群众监督。“结扎、上环,这些避孕措施需要医疗报销,公布出来也是为了报销透明。”村头村村委会办公室人员表示,在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上没考虑很多,“下次的信息公布将不再出现身份证号码。”
和香小姐一样,很多村民都对这样的信息公布方式表示担忧。“这样算泄漏隐私吧。身份证号摆在大街上,多不安全;还有避孕方式,让熟人看到,很难为情啊。”单身的赵先生很担心以后自己的资料也被暴晒街头。据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透露,在东莞各个村和社区,公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是一件平常事。
昨日下午记者离开村头村之前,张贴的公告信息已被撤下。
观点P K:公布个人计生信息是不是侵犯隐私
为了监督需要 不构成侵犯隐私
村委会公布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是否属于侵犯隐私?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的李道君律师认为值得商榷。“计划生育是国策,一些规章制度必须执行。公布信息一定程度上是监督的需要,把这认定为侵犯隐私,可能有点言过其实了。但公布方式值得讨论,把身份证号码和避孕措施都公布出来,确实不妥。”李道君律师建议,公布时隐去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在节育避孕措施里只显示落实与否。
公布计生信息本身就是侵权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的康维律师则认为,公布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没有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是国策没错,但没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已婚育龄妇女的计生信息必须公布。村委会在告示栏里张贴信息,已经属于侵犯隐私,更何况是身份证号码和避孕方式这种极度隐私的领域。”
对于村头村委会出于监督需要的说法,康维律师也不认同,在他看来,维护社会知情权的同时,不能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利。“即便是公安机关,也只有在危害社会和公共安全的时候,才能对外公布公民的信息。即使违反了计划生育,也够不上危害社会和公共安全,所以个人计生信息对外公布,本身就是一项侵权行为。”康维律师表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也要求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保护隐私的意识,“很多信息的泄漏,往往就是在不经意间。”
“身份证号摆在大街上,多不安全;还有避孕方式,让熟人看到,很难为情啊。”——— 赵先生
“结扎、上环,这些避孕措施需要医疗报销,公布出来也是为了报销透明。”——— 村委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