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11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通讯社[记者:陈宏杰]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违纪违法案件,已于4月10日由北京市二分检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公诉机关指控,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上讲,虽然现在刘志军已被起诉,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我们还不能认为刘志军是有罪之人。但综合过去2年多以来的各种消息看,刘志军的违法违纪,应是不争之事实。
虽然,早在刘志军在位之时,笔者就能专门撰文批评刘志军,并列出了他应当引咎辞职的多个理由,但哪怕到现在他已成街鼠,我还是要承认,作为铁道部长的刘志军,曾经以其能力、魄力和眼光,为中国的铁路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当然,这并不能成为他违法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减轻其法律责任的基础。
从2011年初刘志军落马至今,舆论一直密切关注该案,甚至在各类媒体的演绎中,该案披上了神秘的色彩。总的来说,媒体对此案的关注重点,仍然集中于一些关键细节,比如刘如何与女商人丁书苗相识?刘的风流韵事,等等。及至今天,人们更多的还是关注刘志军腐败案的案情和未来的判决结果,而鲜有涉及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土壤,盛产了刘志军这样的奇葩?
之所以说刘志军是“奇葩”,笔者基于三个方面的理由:首先,刘志军盘踞庞大的铁路王国多年,他在这块土地上翻云覆雨,任尔东西南北风而巍然不动,俨然独立国王,和其他众多部长形成了鲜明对照;其次,尽管过去多年来民间舆论对刘志军颇多批评,但以中央媒体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对刘志军颂歌一片,甚至对铁路系统的批评都极少极少,以至于民间舆论和官方舆论在有关铁路的问题上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再次,刘志军身为1949年以来众多部长中“最丑的男人”,却赢得了不少女人的“青睐”。
在我看来,“刘志军奇葩”之所以在中国政坛盛开那么久,并非源于“种瓜得瓜”的自然规律,而是培育他的制度“土壤”有着鲜明的特色,正是这种“土壤”,盛产了并将继续盛产各式各样的官场奇葩。
由于缺乏最起码的民主选举,中国官场奉行裙带理念,即每个官员要想获得提拔,不需要对民众负责,而只需要投靠一棵“大树”,并在这棵大树的荫蔽下,和树下众多其他植物结成同盟,便能抵挡各种风雨。
刘志军在任铁道部长期间,曾经历了几件对一般官员而言足以形成毁灭性打击的事件,但他历经风雨而不倒。比如,他的亲弟弟刘志祥在任武汉铁路局长期间,因为受贿3000多万元并指使他人杀死举报者而落马,在当时的司法标准下,这两个罪状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让刘志祥被判死刑,但在刘志军的斡旋下,刘志祥保住了命,作为对价,刘志军大笔一挥,拨出了数十亿资金,兴建了规模庞大的武昌火车站。对此,很多人对刘志军都有强烈批评,但他丝毫未受影响;又比如,刘志军任期内,发生了几起严重的铁路事故,但面对民间舆论众多的批评,刘志军巍然不动;再比如,刘志军的任期,正是高铁建设的狂热时期,对此,虽然坊间和学界有诸多质疑,有关腐败问题的举报亦源源不断,但刘志军仍然应对自如。
为什么刘志军历经这么多风雨而不倒?这里的最核心原因,在于刘志军成功地打入了某位要人的核心圈子,并成为这位要人最忠实的马仔。正是在要人的保护下,刘志军可以为所欲为。
刘志军在任部长期间,也是媒体对铁路黑幕噤若寒蝉最严重的时期。不止一位中央媒体的记者曾亲口告诉我,上峰明确指出,禁止刊发对铁道部的批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火车票最难买但票务黑幕最深的那几年,民间和学界呼吁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以打击黄牛倒票,压制内部倒票,但铁道部一方面禁止全系统谈论此事,另一方面让所有中央媒体在此问题上闭嘴。即便网络舆论对铁道部和刘志军的批评,也多被打压。在刘志军职业生涯的巅峰期,我曾发表一篇《刘志军必须引咎辞职的五个理由》,虽然引起了较大反响,但发表后不久,就在主流门户网站莫名其妙被删除殆尽。
通过更多了解我发现,原来,一是刘志军指使铁道部有关官员,用票务、金钱等各种手段,拉拢、诱惑媒体和媒体负责人,成功地在中央媒体和铁道部之间构建了基于票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二是刘志军通过某些部门的关系,对中央媒体作出了禁止批评铁道部的硬性规定,同时严控网络舆论对铁道部的批评。正是这种人为的监督失范,让刘志军陷入了自我感觉极好的癫狂状态,以至于走向不归路。
从整个政治格局来看,铁道部长其实并不是最有政治权势的部长,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超级垄断公司的董事长。但在这个超级公司内,刘志军叱咤风云,缺乏任何起码的监督。中国政治口头宣扬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铁道部这里成了空话、大话、废话。刘志军在全系统有着高度的话语权,一个人说了算,一支笔签了算。正是这种长期的一言堂,让刘志军“滥用职权”成了必然。
纵观刘志军式奇葩的存在和生长原因,还必须跳出中国官场这个微环境,从更宏观的环境来分析。多年以来,由于缺乏信仰、道德失范,在官场腐败的整个中国社会几近溃败,引发了中国社会的文化变质。如同美女对刘志军的攀附逻辑,商人、官场、媒体,都从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或主动或被动地对刘志军趋炎附势,正是这些人共同培植了刘志军这朵奇葩。
经过两年多的不公开调查,现在,刘志军终于再次走入公众的视线。笔者衷心地希望,有关人士不仅要关注刘志军案本身的案情,更要深刻反思自己是不是也曾参与培育刘志军奇葩?而对有关决策者而言,刘志军应该成为一个历史标本,倘若不尽快改良土壤,更多的刘志军式奇葩,恐怕正在繁殖、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