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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偷女村民胸罩 不服定罪高院上诉

2011/12/8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香港前执业大律师马浩辉去年5月在坪洲偷窃女村民一个价值360元胸围,被裁定盗窃罪成判罚3千元。他早前不服定罪,到高院上诉被拒,昨日再透过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续遭法官驳回申请。
香港新闻日报:香港前执业大律师马浩辉去年5月在坪洲偷窃女村民一个价值360元胸围,被裁定盗窃罪成判罚3千元。他早前不服定罪,到高院上诉被拒,昨日再透过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续遭法官驳回申请。
 

  前执业大律师马浩辉去年5月在坪洲偷窃女村民一个价值360元胸围,被裁定盗窃罪成判罚3千元。他早前不服定罪,到高院上诉被拒,昨日再透过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续遭法官驳回申请。

  李柱铭昨陈词强调,警方没安排正式认人手续,或影响将来其他案件,故涉及重大的法律问题,加上原审法官没有釐清案中2名证人供词的矛盾之处。惟终审法院认為裁判法院及上诉庭已处理了供词的疑点,而且不觉认人手续的安排有不公之处,何况终院并非重审案件的法庭,遂驳回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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