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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穗百余村民因征地围攻警察损坏5辆警车

2013/5/4    作者:

2013年5月3日下午15时,三穗县(三穗经济开发区)扶贫生态移民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现场发生群众聚集强行阻工事件。事件发生后,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认真做好事态平息化解工作。

 

贵州三穗百余村民因征地围攻警察损坏5辆警车

 

贵州三穗百余村民因征地围攻警察损坏5辆警车

贵州三穗县政府网站截图

2013年5月3日下午15时,三穗县(三穗经济开发区)扶贫生态移民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现场发生群众聚集强行阻工事件。事件发生后,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认真做好事态平息化解工作。

扶贫生态移民及保障性住房工程主要是解决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贫困农户和园区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民生工程。按照“安置地以小城镇、产业园区为主”的要求,省州批复同意三穗县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及保障性住房工程选址在三穗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该工程近期建设征用地91.245亩,涉及八弓镇木界、排头两个村民小组共96户。目前已领款92户、87.772亩,未领款4户、3.473亩。根据建设要求,3月27日拟进场修建施工便道。施工队伍进场后,木界、排头两组部分村民提出多项政策范围内不能解决的诉求和无理要求,并聚众强行阻工,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推进。

为扎实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多次进村入户听取群众诉求和意见,认真开展思想疏导化解工作。期间,工作组结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群众的诉求给予认真答复和处理。但是,在4月18日上午9时,木界、排头两组群众60余人仍然坚持以经济开发区只能建工厂,不能建住房为由,打着横幅在三穗经济开发区游行。事发后,县委、县政府迅速对该事件进行处置。经多方努力,打横幅行为得到制止,人员全部疏散,事态暂时平息,但仍有少数群众不听劝解执意阻工,于当晚购置两副棺材并在23时许将一副棺材摆放在该工程施工进出口处,县委政府又连夜组织6个工作组深入木界村木界、排头两组,开展思想教育和化解稳控,但由于群众抵制,未能入户开展工作。4月19日,县委、县政府再次接访两组群众代表,听取群众代表提出的相关诉求,并针对群众代表提出的十个方面诉求给予现场答复,群众代表对答复表示认同,并同意回去尽量作好群众工作,并于4月20日上午将棺材拉走。4月20日后至今,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扎实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5月3日下午15时许,当施工队再次进场对便道进行施工时,木界村排头、木界两组又聚集100余人到施工现场强行阻工,部分群众行为过激,围堵施工方车辆及人员。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出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在组织施工车辆和人员撤离时,遭到群众围攻,造成5辆警车和1辆民用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针对这一突发情况,该县迅速调集30余名警力,并抽调200余名县机关和乡镇干部到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及时疏散了人群,事态得到控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经走访调查,木界村木界、排头两组阻工事件,系受少数人蛊惑、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群众采取游行、摆放棺材堵塞进场通道、谩骂工作人员、围攻公安干警、打砸警车等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以达到其个人获取利益的目的,影响极其恶劣。

贵州三穗公检法敦促开发区打砸违法人员自首

5月3日下午,我县经济开发区发生聚众打砸违法犯罪案件(简称:“5.3”案件),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违法犯罪人员一个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限期所有违法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即2013年5月11日止)到公安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二、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限期内,自动投案的违法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为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为在逃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等帮助其逃匿,不得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作假证包庇在逃违法犯罪人员,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的,将依法严惩。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穗县人民法院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 三穗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

0855-4522712

二O一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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