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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个驾照可为3辆车消分系误读

2013/5/6    作者:

香港新闻日报据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昨天表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的误读。

香港新闻日报据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昨天表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的误读。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目前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公安部交管局表示,网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微博“交通安全微发布”提出。

有媒体昨天报道,有司机到交通执法站办理手续时,看到一张通知称,从5月2日起,公安部交通违法系统升级,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报道称,对于平时开车规矩的司机来说,新规不会带来影响,最直接受到影响的是代办消分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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