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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湖北一企业家被“套路贷”虚讼得逞,其举报细节令人震惊

2021/1/18    来源:中华报业网

,严女士通过中间人汪应涛介绍向湖北万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万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现为逃避法律制裁已注销。以下简称“万赢公司”)贷款600万,士签订借款后,2013年5月8日,她的个人账户收到了“据称”来自张金玲和石首市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华成公司”)的借款5,814,000元。该金额是以600万元本金为基础,按月息3分扣除首月利息18万及所谓的公证费6000元后,万赢公司实际向严女士出借的金额。
本社讯:近期,各媒体持续报道了“湖北一企业家因普通借贷却被陷入虚假诉讼,资产被侵占拍卖!”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及反响!
据了解,2013年5月,严女士通过中间人汪应涛介绍向湖北万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万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现为逃避法律制裁已注销。以下简称“万赢公司”)贷款600万,士签订借款后,2013年5月8日,她的个人账户收到了“据称”来自张金玲和石首市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华成公司”)的借款5,814,000元。该金额是以600万元本金为基础,按月息3分扣除首月利息18万及所谓的公证费6000元后,万赢公司实际向严女士出借的金额。
 
因严女士长期旅居泰国,且与万赢公司及放贷人素不相识,所以每次偿还利息都是汪应涛与万赢公司联系,由万赢公司派人到朋邦公司填写领款单后,朋邦公司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转账支票的方式向其员工支付利息。具体情况如下:第一笔,2013年6月25日,汪应涛向朋邦公司支取28万元,其中10万用于支付工程款,18万汪应涛自称用于代本人向万赢公司支付利息180万元。
 
2014年2月,朋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为避免担负不必要的高额利息,便通过传真要求(当时严女士人在泰国)朋邦公司会计严开芬计划一次性将600万本金还清。但后来据会计反馈,万赢公司一直未派人来公司收款,直到2014年4月份汪应涛再次主动提出由其代办还款手续 (严女士及朋邦公司始终未直接与万赢公司及其任何一名员工 有过直接接洽,还款事宜均由汪应涛联系),朋邦公司遂向汪应 涛出具委托书并通过现金支票向其支付600万元。
 
 2014年4月朋邦公司向汪应涛支付了600万元后,万赢公司再未派任何员工来严女士公司按月领取利息,也未通过任何方式联系严女士或朋邦公司会计提出偿还本息的要求。因此,严女士一直以为与万赢公司的借款已经结清, 直到2016年1月万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带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闯到严女士位于荆州太阳城的住宅,通过拉横幅、堵门闹事、限制严女士的人生自由 等方式催讨600万欠款(崇文派出所有出警记录,荆州顺弛太阳 城物业公司对当时的情况出具了说明材料)。后他们又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严女士索要欠款。沙市区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在未查清本案全部事实的情况下作出一、二审民事判决 ,判决严女士败诉。
 
在庭审过程中,汪应涛作为证人出 庭称:“2014年4月份朋邦公司严老板通知财务要还清万赢公司 的600万元贷款。当时我还需要大笔资金,就又与万赢担保公司 故伎重演,通知朋邦公司将该600万元打到我的账上,直接转为我向万赢担保公司的借款,同时瞒着朋邦公司,继续使用朋邦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这样我套取了600万元的借款,万赢担保公司赚取了高额利息,又套取了朋邦公司资产作为担保。从 2014年5月起,该600万元的借款由于朋邦公司已还清,朋邦公司便已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都由我向万赢担保公司还款,截止2015年9月18日止,我已向万赢公司偿还本息共计1031.81万元”。
 
至此,严女士才发现汪应涛企图伙同万赢公司侵占她及朋邦公司财产的事实,遂向荆州市沙市区分局报案。沙市区分局接到严女士报案后,认为汪应涛涉嫌将朋邦公司委托其还款的60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便于2016年12月27日对汪应涛刑事立案,并委托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汪应涛进行了专项司法会计鉴定,该鉴定意见清晰的反映了严女士借款、还款的整个过程,充分说明了严女士已偿还全部本息的客观事实。
 
严女士认为万赢公司涉嫌“套路贷”及“虚假诉讼”并与江陵县公证处与万赢公司勾结,涉嫌伪造、变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书等文书。她个人名义向万赢公司借款600万元,也只于2013年5月6日去过一次万赢公司,签过一次字,但事后万赢公司居然出示了两份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更奇怪的是,上述两份有明显瑕疵的合同居然都有江陵县公证处《公证书》的背书。严女士从未去过江陵县公证处,借款合同在万赢公司办公室所签,江陵县公证处的《公证书》从何而来?其借款合同金额也与实际出借金额不一致。
 
严女士只向万赢公司借款600万元,但《借款合同》金额却是1000万元。万赢公司工作人员刚开始辩称,多出的400万元是对严女士的“授信”,后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汪应涛又称该400万是其个人向万赢公司的借款,合同虚列1000万是其与万赢公司私下协商结果,目的是以朋邦公司资产为整个1000万借款做担保。万赢公司作为实际出借人,为规避自身法律责任,虚构名义出借人严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明。
 
汪应涛在民事诉讼中陈述:“作为证人两次提到其向万赢公司“借款”的事“(1)2013年5月6日,万赢担保公司以顾顺凯个人名义与朋邦物贸公司签订了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这里顾顺凯只是挂名出借人。5月8日,万赢公司通过其他个人账户向严女士放贷6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借给严女士5814000元,同月给个人汇款400万元。这些都是他们事先与万赢公司协商好的,严老板和她公司会计完全不知情。这其中我套取了400万元借款,而万赢公司则赚取了高额的利息!(2)2014年4月份朋邦公司严老板通知财务要还清万赢公司的600万元贷款。当时我还需要大笔资金,就又与万赢担保公司故伎重演,通知朋邦公司将该600万元打到我的账上,直接转为我向万赢担保公司的借款,同时瞒着朋邦公司,继续使用朋邦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这样我套取了600万元的借款,万赢担保公司赚取了高额利息,又套取了朋邦公司资产作为担保。”汪应涛的证言又充分地反映了本人偿还600万元本金及息金的事实!
 
严女士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申诉控告材料并相关证据分别向湖北省扫黑除恶办公司、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等多个省级部门进行投递,但均石沉大海,没有收到任何实质性回复。
 
律师评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严女士的举报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依法专案查办!给当事人和社会一个公正的交待,此案也涉及到地方黑恶势力“套路贷”团伙肆无忌惮的危害社会的严重性,也涉及到地方某些官员在经济利益的链条下相互沟结,不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谋取巨益,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严女士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动摇。
 
责任编辑:张晓峰、李军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shina.com/m/view.php?aid=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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