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5 作者:
女孩小王交了一个男友小郑,并通过小郑认识了周某,但双方并不熟悉。2012年12月15日晚10时许,小王电话联系小郑,得知对方正在一酒店套间内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应小郑之邀,小王欣然前往。
当晚11:30左右,小王来到该套间内,近20名男女正在喝酒、玩游戏。据小王事后陈述,现场她只认识小郑一人,“我喝了很多酒,有香槟、红酒、洋酒等”。因酒量欠佳且喝混酒,小王很快就醉了,凌晨1点时她已呕吐多次,并瘫倒在厕所内,人事不省。“当时我只觉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感觉小郑进来看过我,但是我没力气抱住他。 ”
见小王烂醉如泥,众人商量后决定由小郑先将小王送回家。小郑、周某等人搀扶着小王来到酒店地下车库,随后小郑去开车。然而,过了许久,小郑仍未将车开过来。周某询问车库保安,保安称小郑已经开车离开了酒店。周某打电话给小郑,小郑表示自己“有急事”需要先走,让周某照顾小王,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见此情形,周某等人只好将小王重新带回了套间,把她放到了卧室的地毯上。“之后我就继续到外面聊天玩游戏。过了20分钟左右,我由于手机没电了,想借小王手机打个电话,进房间后却发现有七八个人围着半昏迷状态的小王说说笑笑,还有人将小王的连裤袜拉下,小王凭着本能将连裤袜拉上。”之后众人离开卧室,周某扶起小王让她靠着自己。脸色红润、迷迷糊糊的小王让周某不能自持,他猥亵了小王并与之发生了关系。
凌晨5点小王才清醒过来,独自离开酒店。12月16日中午,小王打电话给周某说要报警。惶恐之下,周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案发后小郑对警方表示,自己和小王仅是“关系亲密”,并未确定恋爱关系。同时他表示,周某酒量很好,“但感觉他为人比较随便,对女孩子经常毛手毛脚的。 ”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利用被害人小王严重醉酒处于不知抗拒且无法抗拒的状态,在宾馆房间卧室内与小王发生关系并已既遂,其行为已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