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省13日首次发布《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这份由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根据以前设定的《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测算出的2010年及相关年份建设幸福广东的综合指数中,广州排名第一,深圳排名第四,东莞和珠海分别名列第二和第三。
中国广东省13日首次发布《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这份由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根据以前设定的《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测算出的2010年及相关年份建设幸福广东的综合指数中,广州排名第一,深圳排名第四,东莞和珠海分别名列第二和第三。
广东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说,跟主要以GDP为考核指标的评价体系相比,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更加科学,能够更科学的评价一个地方的居民生活状况、幸福程度。
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囊括了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健康和卫生、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十项一级指标,并为之设定了不同比例。
该报告显示,根据这些指标体系测算,广州、东莞、珠海、深圳2010年的建设幸福广东综合指数分别为84.32、82.90、82.27、80.88。